4、棄兒

4、棄兒

這裡不得不先說一說有關田乙女的身世了。不過這是在這個案例治療結束以後,才從一些知情人的口中打聽到的,其中有些細節是靠推想或猜測才得到的。這個案例以後曾受到各方面重要人物的關注,奇怪的是一直不允許新聞媒體採訪報道。

這田乙女說來也可憐,是個棄兒。當年撿到她,後來成為她養父的人是個忠厚正直的漢子,名叫田大農,在公安系統里當一名民警。那年由於要了結一個案子,他千里迢迢到J省的一個小縣城裡出差,那小縣城許多年後成為一個南來北往的經濟和商貿很發達的中型城市。

他辦完公事已是黃昏時分,正值初冬季節,天色黑得奇快,街上的燈光本來就黯淡、稀少,此刻所有房屋和道路都溶成灰色的一片。田大農在青石鋪成的路面上,似乎踢到一團柔軟的東西。他睜眼細看,是一個用包袱裹成的蠟燭包,昏暗中包袱里似乎還有東西在蠕動。

他吃了一驚,打開包袱看時,裡面睡著一個女嬰,約有三、四個月大,不哭也不鬧,非常可愛,但小臉已被凍得紅朴朴的。他四周一看,見路面寥無一人,知道這個女嬰是被丟棄在這裡的。但憑他做公安多年的經驗知道,這不是父母存心故意要遺棄這個女孩,而是因為什麼不得已的緣故而不得不這麼做。

田大農為何如此判斷呢?因為這女嬰脖子上用紅線系了一個翠綠色的佩玉,形狀如同葫蘆或長命鎖似的。有成人指甲那麼大小,此外,這女嬰貼身裹著的一塊淡白色的麻布,上面有用錦絲精心綉制的兩朵梅花,花旁還綉了一個「靜」字。如果是故意遺棄,是不會留下任何可以尋找的線索和痕迹的。這明顯是想,日後有朝一日再相認時,留下信物為證。而且這女孩的右手小臂上還有一個鮮明的疤痕。

田大農還判斷這個女嬰的父母把她放在這一帶的用意。這條街上雖然冷清,卻是政府和公檢法機構的所在地,不遠處又是政府人員的家屬居住區。這女孩的父母一定是希望有個好心人,但卻是有些權力或有些文化知識的人能收養她。

這也是巧合和老天有眼,這田大農與其他男人不同,打從結婚的那天起,就一心盼望能生個女孩,他是喜歡女兒的漢子。可他的媳婦偏偏不爭氣,給他生了個兒子。田大農心裡總覺得欠著什麼,感覺不太美滿。現在看到這個女嬰,感到是老天眷顧到了他的心思,讓他空手白白撿到一個女孩兒。他不由和喜出望外。

田大農抱起女嬰,千里迢迢又趕回了老家。憑著他民警的身份和關係,很快就辦好了這女孩的入戶手續,正式成為她的養父。由於他已有一個兒子,約二歲大,叫田甲男,他就給這個女孩取名叫田乙女。這個名字是他一個在法院做事,很有學問的朋友推薦的,說「乙」字不僅是排行第二,而且還有美好漂亮的含義。

這田大農視這女孩為掌上明珠,那份寵愛甚至超過了己出的兒子。有好吃的東西先給乙女,有新衣服先給乙女買。那田乙女從一懂事就很乖巧,無比的聰明伶俐,和田大農最為親熱,開口一個「爸爸」,閉口一個「爸爸」。養父下班回家疲倦時,她就給他唱兒歌,給他捶背。把田大農樂得給心裡美滋滋的。這份親情就引起老婆的不滿,兒子的嫉妒。做哥哥的就故意搗亂,老是從中捉弄人,欺負妹妹,弄得妹妹眼淚汪汪的。為了這個,哥哥甲男沒有少挨過父親的揍。總之,只要兄妹倆人一起爭執,不管乙女有沒有錯,田大農就一味偏袒女兒,訓斥兒子。周圍的左鄰右舍都知道這女孩是他的命根子。不過,一家人的日子倒也過得很融洽的。

可是好景不長,到田乙女十二歲那年,養父田大農生了一場急病,居然一撒手就溘別了人世。乙女哭得像個淚人兒,她心裡不知為什麼有一種不祥的預感;覺得她的好日子到頭了,以後等待自己的不知是什麼命運。

哥哥甲男自從父親去世后,突然性格和脾氣都有了很大的改變,人似乎一下子成熟了好多,開始疼愛起妹妹來。有了好吃的,好玩的東西就讓給妹妹。放假日子,就帶妹妹上樹摘果子,下河摸魚去,走得路遠了,甲男心疼妹妹累了,就會背她走回家。在夕陽下的河邊,樹叢和街道上,常常可以看到這一對兄妹的倩影。乙女實際上已成長為一個少女了,但在哥哥的眼中還是當年哭鼻子的五、六歲的小女孩。

有一年,一群野孩子欺負乙女,哥哥甲男知道后,把其中為首的一個揍得頭破血流,引起學校師生很大的恐慌,甲男受到嚴重的校規處分,他卻毫不在意。母親抹著眼淚對學校的老師說,這孩子「中邪」了。

到了乙女十六歲那年,母親不再守寡又改嫁了一個男人。繼父原先是個走南闖北跑生意、搞推銷的人,賺了一些錢以後,就定居下來開了一個機動車零部件銷售的小商場,雇了幾個幫手,便做起老闆來了。繼父與田大農性格正好相反,是個頗有心計,腦子靈活,舉止輕浮的人。

當時十六歲的少女田乙女已是天生麗質,成為附近一帶最漂亮的姑娘。繼父就對她不懷好意,常常挑唆引誘她,有時還偷看她的洗澡。田乙女又羞又急,但不敢說出去,她怕母親的臉面上掛不住,又怕哥哥的火爆脾氣發作起來,那時家裡必定火星撞地球要出大事的,就暗暗忍氣吞聲。直到有一天她在午睡,而家裡又沒有其他人時,繼父便把她強暴了。膽小怕事的田乙女傷心透了,一時萬念俱灰,竟然痛不欲生,就像被天狗叼走似的。

哥哥見妹妹這個情形就詢問原委,乙女不敢再隱瞞下去,就一五一十告訴哥哥。甲男是個血氣方剛的小夥子,一時氣憤不過,就去找繼父扭打起來。但他畢竟尚未成年,在體力上略遜一籌,被繼父打得鼻青眼腫。母親從小就不喜歡這個並非己出的養女,把她視作是外來人,只是礙于田大農的面子,又不敢拂了丈夫的喜愛之情,所以才忍了這麼多年。因此她不但不心疼乙女的遭遇,反而站在繼父的一邊,指責乙女的不是。罵她是個「勾引人的小狐狸精」,「吃裡扒外的東西」,威脅要把她「趕出家門」。

乙女只能以淚洗面。甲男就對她說:「妹,這個家是呆不下去了,你趕快逃吧!」乙女說:「哥,能逃到哪裡呢?」甲男說:「不管是哪裡,逃得越遠越好。然後哥會找你的。」

甲男就撬開家裡的箱櫃,把錢財取出來,打了個包袱交給妹妹。然後把乙女領到埋葬父親骨灰的墓園裡拜別。

正是三月末清明時節,沾濕人精神的細雨停停歇歇地下著。到處可以聞到一種潮濕的、發酵似的氣息。墓塋邊的草葉尖銳的綠刺,從滲透了水分的泥土中,沖開死去了的、去年的莖根,掙扎著在大地上探出頭來,閃著生命的綠光。幾隻飢餓的鳥雀發出勾人心魄的啼叫聲,從墓塋上空一掠而過。

乙女給田大農的靈位上了三柱香,磕了幾個響頭。她回想起父親生前對自己的種種好處和疼愛之情,不由得抱住冰涼的墓碑放聲大哭起來,使本來就沉鬱凄清的墓園顯得更加黯然失色。

甲男然後把妹妹帶到長途汽車站,買了一張車票塞在她手裡。

乙女哀傷地問:「哥,咱們什麼時候再見面呀?」

甲男紅著眼睛說:「每個月的十五,就是哥來見你的日子。」

乙女問:「哥,在哪兒見?」

甲男說:「你如果逃到的是一個鄉村,咱們就在村裡最高最大的一棵樹下見面;你如果逃到城裡,咱們就在城裡最高的那幢樓下見。」

乙女又說:「哥,你要記得,一定要來找我的呀!」

甲男說:「就是走到天涯海角,哥都不會忘記的!」

這時汽車駛來,乙女抱著甲男哭了說:「哥,我不要走!我要跟哥哥呆在一起!」甲男急了,他虎起臉說:「走吧,你一定要走!你不走,哥再也不要見你了!」

汽車到站了,乙女拖著哥哥的袖口,哭哭啼啼不肯鬆手。甲男一邊使出猛勁把她抱著,推到車裡,嘴裡一邊喊道:「走啊,走得遠遠的!」

車門關上,汽車啟動了。乙女在車裡敲打著車窗,喊著:「哥,記得要來找我嗬!」

甲男就跟著汽車後面跑,邊跑邊揮手說:「走啊,不要再回來了!要走得遠遠的!」

田乙女在車裡哭得象個淚人。甲男在車外不放心,心裡又想著,和妹妹這一別,真不知道哪年哪月能再見面?不由得傷心起來,便跟著車尾猛跑起來。憑著一身的蠻勇和體力,居然一口氣跑出四、五里地,把一雙鞋也跑破了。他脫下鞋,裸著腳踝再追趕時,車拐了個彎就不見了。這才一屁股坐在地上,流下兩行傷心的熱淚……

甲男回到家裡,見母親和繼父正在床上睡覺,就取出一把關照子,掀開被子,朝繼父身上沒頭沒腦地紮下去。

繼父受了重傷,被送到醫院,幸好沒扎到要害部位,總算保住了一命。甲男被關押起來,等待判決。由於他當年犯案時未滿十八歲,又加上他父親田大農的老戰友、老上司等念在他亡父舊日的情分上,都在心疼和惋惜這個孩子,便暗中幫忙,以後甲男只被送去勞動教養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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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止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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