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的悔恨

三十歲的悔恨

我生於一九六七年,轉眼間也成了所謂「社會中堅」。三十歲以後,一向覺得在世代轉換中高不成低不就的我突然有了歸屬感。我不再是我,而是一個勢力龐大的族群。這個三十歲族群,是這個社會積極培養的精英。大家開始研究這個族群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角色和意義,並且與前後世代比較分析。我們明明已經開始禿頭,跟四十歲比起來突然變成五陵少年。我們其實也很迷失,但跟e世代一比又像萬世師表。像世界盃足球賽,三十歲世代現在正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每一個三十歲的代表接受訪問時都意氣風發,彷彿明天就可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我當然也被鼓舞,每天晚睡早起,隨時準備接受獻花。

但在夜闌人靜時,我仍有些小小的悔恨。

這些悔恨,大都發生在成長過程。如果能回到八十年代,當我青春正好時,我會做一些不同的選擇。比如說,不背美國成語。

沒錯,所謂的「idioms」。我們每個人都背過這些成語,考過填空題。當年背得好的人神氣的像喬治·布希,背不出來的如喪考妣。

我和外國人講英文的機會不算少。高中畢業后念外文,當完兵後到舊金山念企業管理。畢業后在華爾街工作五年,其中半年還在窮鄉僻壤的佛羅里達。回台灣后在外商電影公司做事,每周要跟總公司報告票房成績。我讀過這麼多英文書、去過美國的大街小巷、講過這麼多英文、看了這麼多電影,讓我告訴你:美國沒有人在用美國成語。

沒錯,你聽好了,千萬不要再浪費時間背美國成語!沒有正常的美國人會在對話中突然冒出一句「uetthealecart」(壞了大事)、「tillthecowscomehome」(長長久久)、「makeamountainoutofamolehill」(小題大做),或「theflyintheointment」(什麼是「面速利達母里的蒼蠅」?我念外文系,我都記不得了)。

沒有人用美國成語,就像你我不會在pub里說:「嘿,你馬子超辣,你們真是『珠聯璧合』。」

好,你懂我的意思了。如果你還在讀書,美國成語隨便背背,分數不用太高。如果你已經畢業,美國成語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無論如何,千萬別在美國人面前拿這些成語現寶。

背不背美國成語當然是一件小事,卻總結了我們的教育過程。我的青春,浪費在背這些隨手查得到、永遠用不著的知識上。黑龍江的上游是額爾古納河或額爾齊斯河?Whocares?難不成我會和朋友約在那邊見面,一起去看電影?下列何人並非「清初三藩」:尚可喜、耿繼茂、吳三桂、多爾袞?Bigdeal?難道當我的人生走入迷宮時,吳三桂會來解救我,像替清兵服務一樣替我開門?

第二個不同的選擇,是去打籃球、學吉他,用心讓自己瀟洒。我當年因為沒有一米八,穿訂做的褲子也不夠酷,所以決定去辯論和編校刊,不敢奢望當帥男。我剪短髮,留胡茬,每天拖著腳步,好像一放學就要去浪跡天涯。那時候心裡還有一種發酸的優越感,覺得我追求知識比較有深度,球場上那些人都是長得漂亮的豬。高中三年我沒曬過太陽,音樂課一堂也沒上,一百公尺跑兩分鐘,當值日生時抬不動便當。

我在幹什麼呢?我每天請公假,關在陰暗的社團里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花了一千塊在中央圖書館影印資料,只為了準備別人已經辯過一萬次的墮胎合法化。是啊,我們都看了《洛城法網》,所以在辯論台上頭頭是道,最後打敗女校,說服裁判受精卵也是生命,沒有人有權殺生。但辯論台下我們都是白痴,根本搞不清受精卵怎麼形成,沒牽過女生,都還沒有正式變成男人。

經過這些年的求學和工作,我慢慢發現:很多知識的追求都是惘然的。知識,有時是最廉價、最無用的工具。所謂知識分子,有時是最虛偽、最狠毒的族群。於是我開始珍惜生活中簡單的樂趣:打一場球、流一身汗、空心進籃、被旁觀的女生喜歡。唱一首歌、有人來和、吃錢櫃的水餃、喝一口冰可樂。你說我膚淺,我高中時會跟你決鬥,現在會感到光榮。身體的快樂也許短暫,但是不會騙人的。不管我們的學歷多高,慾望其實和大家一樣平凡。受過了生活的挫折,你會知道惟一能對你好的是你自己,惟一能對自己好的方式是照顧你的身體。照顧身體的方法不是讀《史記》,而是換上你的Nike,如果你更厲害,是脫下她的內衣。

最後一個不同的選擇,是我要愛壞女孩。

我和我的同儕,如今最後悔的都是我們太乖。當我講「我的同儕」,並不是指我的同學或朋友,而是所有在八十年代按步就班成長的人。我們通過傳統的聯考制度,大學畢業后忙著補托福,在美國拿到學位后留下來找出路,如今回到台灣覺得本地電視節目都很低俗。我們,選擇了一條中產階級的路、效忠了最中產階級的價值、如今在社會上占著最中產階級的位置。很多人現在結了婚,生活中最大的煩惱是如何繼續用父母的名義留住菲佣。我雖然單身,最大的愛情冒險也只是星期二晚上在家看《慾望城市》。我們不輕易辭職、沒勇氣自己開公司、車禍理論時不會拿出刀子、外遇后通常花錢了事。

等一下,我不要騙你,我雖然語氣中略帶自憐,但我不會改變,我的同儕也不會改變。雖然我們知道很多人迷《飛龍在天》,但我們還是會繼續看Discovery探討細胞突變。過兩年我結婚,對象大概不會來自風塵。我猜想她可能在企管顧問公司做con-sultant,身旁躺過小熊維尼,但沒躺過活生生的男人。

那我為什麼說要愛壞女孩?

因為我知道我最後終將走回主流之路,所以希望過程中曾有幾次失足。我想要親身體驗,這世界的人並不都像我父母一樣,這世界的地方不都像台大操場,這世界解決問題的方式不都是理性辯論,有人在黑暗的角落吃藥打針。我希望我在高中時曾認識一個「壞」女孩,她敢留劉海,書包里一包MarlboroLight。襯衫不往裙子里塞,模擬考排名都八九百。禮拜一下午兩點帶我蹺課,胸前三個扣子全部打開。帶我回到她租的宿舍,換裙子時問我要不要進來。我多麼希望她早一點告訴我性是怎麼一回事,讓我早十年把胸中憋的那口氣排掉。告訴我身體可以如此快樂,快樂時會閃到腰。

嘿,我不是在寫日本A片的劇本,或是表達中年男子性愛不足的悔恨。我比誰都知道,倘若我當年真的認識了壞女孩,最後的結局是我在嘴裡放把手槍。今天我寫的小說,可能講的是一個人早上起來突然變成蟑螂。我比誰都知道,她三個扣子打開,可能露出另一個男人的齒痕。我進入她的宿舍房間,她會嘲笑我的尺寸。她當然會給我性愛,那種性愛甚至會被自作多情的我詮釋成一種關懷。但她也會給我痛苦、羞辱、背叛,最後讓我割腕。但因為她,我會提早認識人生。因為她,後來的我會分得清旅途上誰是過客、誰是真正愛我的人。

十七歲受傷,你兩個禮拜恢復,午餐又吃得下三大碗。三十四歲受傷,你會在跟客戶做presentation時突然哭,只因為她戴了跟你前女友類似的耳環。早一點長大是好的,人生苦短,沒時間拿來夢幻。

八十年代已經過去。在二十一世紀,一切顯得更快更輕。決定在一起的那天,沒有人會特別寫日記。分手的時候,不會有人去跳濁水溪。一夜情之後,是女方開始不接手機。亂七八糟的party,是由一對情侶主動發起。現在沒有人溜冰,沒有人在倒數北一女的校慶,大家都喜歡周杰倫的R&B,沒有人記得羅大佑的巔峰時期。最近我重回南海路,在路上我問我的學弟說:「那個北一女的很正吧?」他看看我,嫌棄地說:

「拜託喔,Youarebarkingupthewrongtree。」

嘿,至少他將來沒有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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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玻璃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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