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班斯下出結論

7、班斯下出結論

4月2日星期六下午3點30分

當室內又只剩下我們時,班斯站起來伸伸筋骨,走到窗邊。整個偵查行動在意外的高潮下暫時落幕,我們都有著幾分啞然。我們每個人都被同一種意念所糾纏。班斯終於開口了,他講的正是我們心裡話。「我們似乎該背熟這首兒歌……——

『是我,』麻雀說。

「是我用弓和箭殺了小知更鳥。』……

馬卡姆,這其中必有蹊蹺。」

班斯緩緩地走到中間的桌子邊,按熄了煙,然後斜眼看著西斯。

「組長,你在想些什麼?你也會哼那首歌,也會跳那種義大利舞蹈吧!你的目的是要兇手自我坦白罪行,讓他們暗自在牢里哭泣,這會使你感到很愉快吧?」

「說實在,班斯先生。」西斯不高興地說:「我並不滿足,他太容易屈服了。不過我不能否認,他實在一點也不像是兇手。」

「對啊!」馬卡姆滿懷希望地說:「他的自白也有許多說不通的疑點,但是這卻可以滿足新聞界的好奇心。這樣也有利我們搜查行動的進行。這個案子目前相當的轟動,記者們只要知道兇手落網的話,就會不斷地來煩我們要我們透露事情發展的情形。」

「我並沒有說他不是兇手喔!」西斯理直氣壯的說:「我們確實觸痛了那個傢伙的痛處,所以他才吐實的。不過,他也許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麼笨。」

「不對,組長,」班斯說:「那個年輕的人想法相當簡單。而且他也知道羅賓在等迪拉特小姐。前一天晚上,蓓兒才給羅賓碰了一個釘子,當他一聽到你說羅賓被人用箭殺死時,第一個反應就是羅賓可能想冒犯蓓兒,得寸進尺而被殺,於是正義之箭射進他的心,於是我們勇敢的麻雀先生就挺身而出,為人頂罪呀!」

「不管怎麼說,」西斯不服氣的說:「我絕不放過那個傢伙,如果馬卡姆先生不起訴的話,我就隨馬卡姆先生的意思了。」

馬卡姆憐恤似地看著組長,組長才稍稍有些警覺。不計較對方的惡語惡行是馬卡姆寬宏大量之處。

「但是,組長,」檢察官溫和地說:「即使我決定不起訴斯帕林格,你也會沒有異議地繼續和我一起搜查嗎?」

西斯馬上就後悔了。他很快地站了起來,走到馬卡姆旁邊,伸出手。

「那還用說嗎?檢察官。」

馬卡姆也伸出手和他握著,和氣的笑容浮現在他臉上。

「以後的事情就要交給你了!我辦公室還有一點事,我叫史瓦卡等我。」馬卡姆疲憊地走出客廳。「要走之前,我還要和教授以及迪拉特小姐面個面,組長,你還有沒有想到什麼特別的事嗎?」「檢察官,我去檢查檢查有沒有抹巾擦過地板,再把射箭室的每個角落,好好擦洗一番,然後再問一次管家和女傭——特別是那個煮飯的女傭。那個女人在清理家裡時,一定到過那附近的……這就是我等一下要做的工作——我還會再去附近的地方查查看。」

「請把結果告訴我。我今天晚上和明天下午會在史泰微桑俱樂部里。」

班斯和馬卡姆一起來到門口。

「喂,你!」當我們步向樓梯口時,班斯開口說:「你不要忽略了信箱里那張奇怪的紙條喔!在我的直覺里,那張紙條是那首兒歌的關鍵。『主教』這兩個字是否還有其他意義呢?最好再和迪拉特教授和他侄女見個面,署名『主教』一定有其特別的意思。」

「我還沒有想到這件事。」馬卡姆以奇怪的語氣說:「我想不出來它有什麼意義,但還是採納你的忠告,注意這條線索。」

但是,教授和蓓兒對「主教」這個字眼,一點也想不出什麼來。教授也同意馬卡姆的意見,認為那張字條和今天的案子絲毫無關。

「根據我的淺見,」教授說:「這是一場孩子們的惡作劇。這不可能是那個殺害羅賓的兇手,故意改名、留下與自己犯案有關的字條。我雖然不知道兇手是誰,但是在理論上,這是絕對解釋不通的。」

「但是,這一次的案子絕不能適用一般性的理論。」班斯以愉快的語氣插口說。

「你難道不知道三段論法的前提嗎?」教授以嘲諷的口吻說道:「不能說某某事情不合理論。」

「正如你所說的。」班斯仍舊恭恭敬敬地說;「這張紙條也不能說不合理論!」

馬卡姆察覺到他們在爭辯了,趕忙轉變話題。

「教授,我想說的是,我們剛剛見過斯帕林格了,他已經承認羅賓是他殺的……」

「雷蒙多說是他殺的?」迪拉特小姐尖聲叫道。

馬卡姆不勝同情地看著她。

「他直爽地承認了,但我不相信斯帕林格的自白。他自以為是正義騎士,出面替人頂罪。」

「正義騎士?」蓓兒好奇地伸出腿,重複了同一句話。「馬卡姆先生,請你直說,這是什麼意思?」

回答的是班斯。

「在射箭場上發現的弓是女人用的。」

「啊?!」蓓兒雙手掩住臉,嚶嚶地啜泣起來。

迪拉特教授無所適從地看著她。教授對於自己無能為力的事感到懊惱。

「你在說些什麼?馬卡姆!」教授說。「你是說兇手使用女人用的弓。……他真是個笨傢伙,幹什麼頂這種不明就裡的罪名呢?大概全是為了蓓兒吧?馬卡姆,請你儘力幫助那個年輕人好嗎?」

馬卡姆答應了,於是我們起身告辭。

「就這樣了,迪拉特教授。」班斯走到大門時,突然停住說道:「有一件事真是傷腦筋,就是那張用打字機打好的紙條,寫信的人一定是經常出入這棟房子的。不知道府上可有打字機?」

教授對班斯的這個問題相當憤怒,但是用詞仍舊很謹慎。

「對不起,我們沒有打字機——至少就我所知,目前我們家裡沒有。我在十年前自學校退休后就不再用打字機了。有必要的時候,就去拜託打字行。」

「那麼,亞乃遜先生呢?」

「他也從不使用打字機的。」

當我們下樓時,遇見剛從德拉卡家回來的亞乃遜。

「我來安慰我們家的大物理學者了!」他誇張地端了口氣。

「可憐的阿爾道夫,這個世界真虧待了他。他熱心地研究羅倫茲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時,突然被拉到現實生活的問題里,以致不能適應。」

「你一定也會覺得有趣的!」班斯嘲弄似地說道:「斯帕林格承認是他乾的了!」

「哦?」亞乃遜詭異地笑著:「真是一字不差嘛!麻雀說:『是我!』但是,這在數學上要怎麼解,我還不知道。」

「就因為我們曾經講好了,所以我才告訴你這些的。」班斯接著說:「也許這可供你做為一點參考,目前的證據讓我們相倍羅賓是射箭室遇害的,然後再被移屍至射箭場的。」

「謝謝你通知我這些。」亞乃遜露出難得一見的認真表情。

「這真可做為我的參考資料。」亞乃遜和我們一起走到大門口。

「如果還有什麼地方我可以幫得上忙的話,請儘管來,不要客氣!」

班斯停下腳步,點上一根煙,我看到他若有所思的眼神,知道他一定又下了什麼重要的決定。班斯緩緩地把目光投向亞乃遜。

「你知道德拉卡或帕第有打字機嗎?」

亞乃遜看起來有些吃驚,眼睛炯炯有神。

「啊,我曉得了……你是在說那張紙條。這是應該查一查的。」他滿足地點點頭。「他們兩人都有。德拉卡還經常打字呢!他是一邊打,一邊思考。至於帕第嘛,他常常收到一些請教西洋棋問題的信,於是就像個電影明星般地回起信來了。而且他還都是親自回信呢!」

「你有沒有這兩位先生打字機打出來的字體樣本呢?」

「當然有羅,」亞乃遜很高興自己的用處發揮了。「我中午就送過去,要給誰呢?」

「馬卡姆應該在史泰微桑俱樂部里,如果你能打電話到那裡就可以了——」

「找到他之後,我就直接送去給他好了,真好玩,我們就好像在玩警犬抓壞人的遊戲。」

班斯和我坐檢察官的車回去,馬卡姆則到辦公室去。當晚7點時,我們三人在史泰微桑俱樂部碰頭,一起吃晚飯。8點半左右,進入馬卡姆非常喜歡的休息室,一邊抽煙,一邊喝咖啡。

吃飯的時候,我們什麼也沒談。晚報已經簡單地刊出了羅賓的死訊。西斯圓滿地解決了記者們的好奇心,他一定成功地解決了他們的想象力。地方檢察官的辦公室上了鎖,所以記者們煩不到馬卡姆,以致新聞內容不夠充實。組長也加強迪拉特家的警戒,因此記者們也無法接近這些當事人。

馬卡姆從餐廳走出來對,拾起了一份太陽晚報。邊啜著咖啡,邊瀏覽新聞的內容。

「這是最初的反應而已。」他恨很地說:「不知道明天的早報會刊出什麼內容來呢!」

「不要管它,我們只能再忍耐下去。」班斯滿不在乎地笑著說:「不知道有那一位聰明的新聞記者會想到知更鳥、麻雀、弓這三件事。明天全國所有的報紙頭版都會象在為鵝媽媽詩集做廣告一樣。」

馬卡姆沮喪的很,握緊了椅把好一會兒。

「班斯,對於你所說的那首天真的兒歌,我實在不敢再隨意亂想下去了。」為了要讓自己有信心,他又加了一句:「這隻不過是個巧合罷了。沒有什麼意義。」

班斯深吸了一口氣。

「你只是違背自己的意志,企圖說服自己而已。你一直說是巧合——換個角度看,你和管家的意見一致嘛!」班斯把手插進口袋裡,取出一張紙來。「我在吃飯之前就擬好了這張時間表,也許有所幫助……」

馬卡姆花了幾分鐘的時間,熱心地看著那張紙條,班斯在那上面寫著如下的內容:

上午9點。亞乃遜出門到大學的圖書館去。

上午9點15分。蓓兒-迪拉特出門到網球場去。

上午9點30分。德拉卡來找亞乃遜。

上午9點50分。德拉卡下樓到射箭室去。

上午10點。羅賓和斯帕林格來訪,在客廳待了30分。

上午10點30分。羅賓和斯帕林格,下樓至射箭室。

上午10點32分。德拉卡由牆邊的門出去散步。

上午10點35分。碧杜兒出門買東西。

上午10點55分。德拉卡說他回到家裡。

上午11點15分。斯帕林格從牆邊的門回去。

上午11點30分。德拉卡說在母親的房裡聽到叫聲。

上午11點35分。迪拉特教授走到亞乃遜房裡的陽台。

上午11點40分。迪拉特教授看見射箭場上羅賓的屍體。

上午11點45分。迪拉特教授打電話給地方檢查局。

中午12點25分。蓓兒-迪拉特打完網球回來。

中午12點30分。警官抵達迪拉特家。

中午12點35分。碧杜兒買菜回來。

下午二點。亞乃遜從學校回來。

羅賓是在11點15分(斯帕林格走後)與11點40分(迪拉特教授發現屍體時)的這段時間遇害。

上記時間,只有派因和迪拉特教授在家。

關係人當時所在地點如后(根據目前為止的供詞以及證據整理所得):

1.亞乃遜從上午9點到下午兩點都在學校圖書館。

2.蓓兒迪拉特從上午9點15分到下午12點25分都在網球場里。

3.德拉卡從上午10點32分到上午10點55分間都在公園散步,上午十點五十五分后在書房裡。

4.帕第整個上午都在自己家裡。

5.德拉卡夫人上午都在自己房裡。

6.碧杜兒上午10點35分起至中午12點35分,出門買東西去了。

7。斯帕林格上午11點15分至上午11點40分之間,正在去中央車站停車場的路上。搭上11點40分開往史考斯帕的火車。

結論——如果這7名關係人的不在場證明能夠提的出來的話,派因和迪拉特兩人是嫌疑最重的,真正的兇手可能就是其中一名。

馬卡姆看完紙條后,非常的不同意。

「你所想的完全是沒有依據的。」他焦躁地說:「這張時間表必須是羅賓死亡的時間已經被確定時才能成立,現在推論哪一個人是兇手,未免太早了吧!你完全忽略了外人涉案的情況,即使不進入屋內,也仍有三條路通往射箭場和射箭室——就是通75街的牆門、通到76街的另一扇牆門,以及兩棟公寓間的那條通往河岸大道的巷子。」

「啊,對呀!這三條入口也確實不容忽視。」班斯回應著,「但是,這三條通路中,最不易被人發現、最好利用的,就是巷子的那條路,但是我們不可忘了,那扇門上了鎖。迪拉特家中沒有一個人有這把鑰匙。我認為兇手也不太可能走另兩條路而進入射箭場的,因為這樣太容易被人看到了!」

班斯一本正經地傾身向前繼續說道:「除此之外,我還可以告訴你,為什麼我排除了外人涉案的可能性的理由。兇手一定清楚的知道今天早上11點15分至12點20分之間,迪拉特家的詳細情形,而且知道只剩派因和教授兩人在家而已。他知道碧杜兒出門去了,不用擔心被人聽到任何聲音或看見他的形跡。同時兇手也曉得這段時間,斯柏林格已經走了,只有羅賓留下。他對現場狀況也瞭若指掌——例如射箭的情形。羅賓一定是在那裡被殺的。能夠知道這麼多又敢乘機大膽殺人的只有熟人了。馬卡姆,這個人一定和迪拉特家非常熟悉,對今早的情形,那麼了解的還有誰呢?」

「那麼德拉卡夫人的叫聲呢?」

「啊?那是怎麼回事?也許是德拉卡夫人看到了兇殺案吧!她應該知道真相,只是怕危及自己的生命而不敢聲張。不過,也有可能是德拉卡聽到的叫聲不是夫人。他們兩人都有我們所不知道的動機。德拉卡說叫聲是在11點到12點之間發出的,他這麼說也許只是要證明他在家而已。而夫人極力否認是因為害怕她兒子當時不在。我現在想要講的重點是,如果能夠知道迪拉特家的內幕,我們即可以明白那個背後的惡魔是誰了。」

「你要做出這樣的結論,尚需很多證據。」馬卡姆說:「說不定這是偶然罷了!」

「你在說些什麼呀?偶然怎麼可能連續一二次呢?信箱里的那張字條又該怎麼說?兇手甚至知道羅賓的教名。」

「你是假設那張紙條是兇手寫的,對吧?」

「我知道你現在心裡一定在想:哪有一個笨蛋,會將自己犯罪的行為用打字機打好,再回到現場,把紙條投入信箱呢?這豈非太危險了?」

馬卡姆在答話之前,西斯走進了休息室,他急匆匆地走到我們所在的角落。眼中流露出被什麼事情困擾著的眼神。他連招呼都匆匆打過,隨即就把手上打好字的信封交給馬卡姆。

「我在下午的郵包中收到這份世界日報,世界日報跑刑案消息的記者奇南,剛剛來找過我,而且將這個東西交給我。根據奇南的說法,時代和亞爾道日報也收到了相同內容的信。每一封信都蓋的是今天下午一點的郵戳。所以應是11點到12點間投的信。而且,馬卡姆先生,信都是投在迪拉特家附近的郵筒。那都得經過西69號街的N郵局。」

馬卡姆從信封口抽出信來,突然,他的眼睛瞪得好大,嘴角微微抽動者著。他不能置信地把信遞給班斯。那是一張打字紙,那上面的內容和在迪拉特家發現的那張字條一樣。為了再讓讀者加深印象,在此我把它們再重寫出來——《約瑟夫-寇克-羅賓死了。是誰殺了知重鳥?斯帕林格是麻雀的意思——主教》

班斯只是瞄了一眼。

「這簡直說不通嘛!」他無精打采地說。「這傢伙唯恐自己偉大的作為不被世人所重視,所以特地再發信給報社。」

「班斯,他是自鳴得意。」西斯苦著臉說:「這個傢伙和我們一般所接觸的對象不太一樣。事情愈來愈麻煩了——」

「是啊!組長,那個人簡直是瘋子!」

有一個穿制服的男服務生走到馬卡姆身邊,恭恭敬敬地彎下腰,在他耳朵低語。

「請馬上帶他進來。」馬卡姆命令道。然後,轉頭對我們說:「是亞乃遜。他大概是拿那個打字機的樣本來了。」

馬卡姆的臉上浮現了陰影。他再次地看了一眼那張班斯拿來的字條。「班斯,」檢查官低聲地說道:「我開始相信你所說的話了,這實在是一件可怕的謀殺案。如果字體又吻合的話——」

但是,比對了亞乃遜所帶來的樣本,和那張字條並不相似。色帶和帕第的或德拉卡的都不一樣,而且那張字條的紙質和亞乃遜拿來的樣本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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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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