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樂章

第十四樂章

第一次「租」的房子在「正義路」,說起來那次其實不能算是真正的「租」,那只是「象徵性」的「交費」而已。那是一個我叫做「姑姑」的遠房親戚的房子,她人在泰國,房子反正也是空著,聽說我要租房子,就讓我住到那兒去。她說過不要錢的,可爸媽說畢竟只是遠方親戚,白住總是不太合適。於是我的爸爸就去和姑姑的爸爸(我叫做爺爺)商量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然姑姑幫助了我,我也應該幫助一下我姑姑的人。於是我每個月去看一次爺爺,順便給尚在幼兒園的姑姑的女兒四百塊錢,作為她在幼兒園的開銷。

從長春回來沒幾天我就住進去了。那是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一應俱全,正義路又鬧中取靜,一切倒蠻舒適。因為還有很多東西在竇唯那兒,我只好再次拜託他的妹妹。一個說話有點兒靦腆,臉上「埋伏」著幾顆青春痘的男孩兒和她一起把東西送了過來,她甜蜜的笑著,介紹說這是她男朋友。「他怎麼樣?」她趁他不注意的時候偷偷的趴在我耳邊問了一句,眼睛里寫滿了喜悅。我不禁有些感慨,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她還只不過是個小小的初中生而已,整天跟我談的總跑不出她學校里的那點兒事情,時間居然走得這樣不知不覺,已經整整四年過去了,連那個「小妹妹」也長成了十八九歲的大姑娘,在正兒八經的談戀愛了。許多往事就在瞬間重現起來,那一個個畫面都逃不出那個衚衕深處普普通通的小院兒,畫面中的人物總少不了一個他。象雁渡寒潭匆匆掠過時投在水面上轉瞬即逝的倒影,我的視線中閃過一絲不願被人察覺的感傷(也許她也已經能夠察覺了吧),在這個比我小著幾歲並且和我依舊在愛著的他有著血緣關係的女孩兒面前,我眨了眨眼睛,拚命的抑制著自己,不讓證據湧出眼底,並且努力著試圖把他揮去。那一刻,剛剛度過二十三歲生日的我忽然覺得自己老了,就象那個多年前在學校的盥洗室里站在我面前說話的女孩兒一樣。我用盡最大努力極不真實的微笑出來,可是卻真誠至極的對著眼前的女孩兒說:「祝福你!」

草草的安頓了一切,就開始了有生以來第一段真正形單影吊獨自一人相對的晨昏。記憶里,住在正義路的那些日子是混亂而且陰霾的,背景中幾乎從未出現「放肆」的笑聲(很喜歡看周圍的朋友們笑得「失態」的樣子,也很懷念屬於自己的那些曾經樂成「那樣兒」了的時候——雖然那樣的「機會」後來就越來越少見了。我覺得,那些笑得顧不得形象,也無法控制「音色」和「音量」的畫面是特別應該被記錄的,雖然那種時候我們總是顧不上。其實,每一個人的生命中都一定有過不少這樣的瞬間,可惜在回頭再看時我們總是很輕易的就略過它們,而一味的去咀嚼那些憂傷——請不要以為歡樂是無須細細品味的!)和明朗的光線:窗帘從早到晚遮天避日,印象里醒著時室內永遠需要點著燈;冰箱廚房空空如也,甚至能讓偶爾溜到這裡來偷食的老鼠失望;衣物胡亂丟放,床鋪根本不去整理,睡覺時,總是隨便把攤在床上零七八碎的東西往左挪挪向右推推扒個窩就躺下了;人蓬頭垢面,要是不必出門,就乾脆連洗漱都「懶得」了。

冬天正在這個城市停留,並且穿透玻璃和牆壁,穿透衣服和肌膚,暖氣明明摸著燙手,冷意還是陣陣襲來。那年冬天我似乎格外的怕冷,即使在屋子裡也總是不得不穿成個「正方形」,忽然間就丟失了那種寧要風度不要溫度的體力和衝動;把所有的燈都打開了,還是覺得房間的每一個角落裡都寫著昏暗。想不起來那些日子裡的每一個二十四小時我究竟是怎麼填滿的,如果用一個詞去形容它們,大概唯一準確的就是「打發」二字。那絕對屬於標準至極的虛度光陰:不看電視也不讀任何報紙雜誌,懶得關心任何國家大事或者小道消息;不看書,不記日記——因為實在沒什麼可記的——就算是記「流水帳」也總得有點兒內容可寫吧?長達十四年的學校教育給我留下來的唯一一樣保持多年的好習慣在那段時間是暫時擱淺了;不見人——我是指「值得一見」的人,我住的大院兒出門一拐彎兒那家飯館的服務員我倒是每天都得見上一面。其實那段日子我特別想找個人傾訴,哪怕沒什麼可說的只是大眼兒瞪小眼兒的相互看著或者胡亂混混也好,只要他(她)是讓我看著「順眼」的,覺得知心的,只要別讓我一個人待著。可是我實在想不起來誰。說實話那段時期我並不是一個十分「珍惜」友情的人,倒有點兒「愛情至上」,和竇唯在一起的時候任誰叫也捨不得去,從前的朋友就那麼象狗熊掰棒子似的一碴一碴都給弄丟了。唯一來往「密切」的就是徐薇,如今她已遠在天邊,也只能望洋興嘆了——「重色輕友」的朋友們一定要汲取我的經驗教訓;不上班——在長春倒是多少攢了點兒錢,暫時不必為錢擔憂。想起來那幾年我花錢可真挺大手大腳的,一件弔帶背心八百塊也敢買(那時侯的八百可不是現在的八百——現在也夠貴的了。這段兒可千萬別讓我爸我媽看見),只要喜歡。掙的不少,可月月精光,全臭美了。長春那點兒錢之所以能留得住,主要是因為那兒的東西實在沒什麼能讓我看上眼的;不逛街——女為悅己者容,我現在又為誰呢?逛街可一直是我的至愛,不光是那時侯。對於我來說,要是連逛街的心情都沒有了,那可絕對是真的心灰意冷了;不想「以後」——連「憧憬」都沒了。談到這個問題我個人心理上有過一些變化階段:最初是壓根兒就沒想過,只知道傻快樂;然後開始想了,坐在那兒,整天整天的「發獃」,想得熱血沸騰,覺得眼前的一切都太瑣碎;後來發現自己被「未來」騙了,老師帶領我們認識的這個詞總是跟「美好」聯繫在一起,可是擦身而過的日子卻離我曾經幻想過的遠而又遠。

九九年夏天十分類似的那段時間裡曾經和一個要好的朋友探討這個問題,他告訴我說「希望是遠處的燈火。」。那種形容很美,他說的時候眼睛就看著前方,雖然是在昏暗的房間里我還是能感覺到它們的熠熠閃亮。那其實是一個蠻美好的夏夜,我們在山上的一間小房子里,窗子敞開著,能看見夜色中遠處的樹林和天上的星斗,細細留意,還能聽見夏蟲隱隱的鳴叫。那一刻我們正在一起溫習老Pink,我被感染了,於是在那樣的夜裡我努力的睜大雙眼試圖尋找屬於我的那片燈火,可是我卻只看見了對面窗台上那半根兒光線微弱搖曳的蠟燭,只怕隨便一口稍重一點兒的呼氣都能將它熄滅,更別提風雨。我順口說出了我所看到的,他說:對,也許它的確很微弱。可是你還是看到光亮了對嗎?並不是一片漆黑。而希望就是這樣一種東西,它是不會熄滅的,打火機就在你自己手裡,除非你不想將它點燃。其實生命是這樣的,我們用一生的時間向一個地方行進,為了那搖曳而神秘的吸引,儘管已經知道永遠不可能到達。而我們的勝利,就是離它近一些。從九九年夏天到現在很多想法都發生了改變,漸漸的我發現其實「憧憬」是這樣一種東西,它會讓你有希望,從而獲得力量去面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問題。它帶給我們的的確是一些騙局,可是我們得一邊兒騙著自己一邊兒從中汲取力量。所以說,其實它是我們的「加油站」!不過我還是越來越覺得動不動就提「未來」是「扯蛋」的事兒,計劃趕不上變化,更為重要的是現在!

就那麼「從晚混到早」,刨去睡覺和吃飯的時間,我實在想不起來我都還做過些什麼,大概也不過是從屋子的這頭溜達到那頭,茫然不知何故吧!離開父母就住進了熱熱鬧鬧的學生宿舍,八個人一間的屋子一住就是將近八年,然後就搬進了那個溫暖的小院兒。如今,忽然一個人「享用」起七十多平米的空間來,這真叫我不知如何是好!大段大段的空白,唯一想得起來的一件事兒就是聽那些那時聽起來格外讓人「心碎」的音樂,專挑傷感的聽,覺得每一首歌兒都跟我的心境一致極了,幾乎就是給我寫的。床邊就是音響,小姑姑從國外帶回來的,sony的,音質很好。本來是在客廳的,我把它挪到了卧室,就放在床邊兒伸手可及的地方,接線費了我半天勁兒(我最頭疼的事情就是各種顏色粗細不一的線與插頭的關係),那是我在那套房子里唯一花費心思布置的地方。因為覺得冷,好多時間就縮在被窩兒里,睜開眼閉上眼都在聽,聽的最多的是黃大煒的那首「愛讓每個人都心碎」:城市一片漆黑,誰都不能看見誰,除非緊緊依偎。經常就那麼聽著聽著睡著了,醒來緩緩神兒,翻個面又接著聽,不到頭昏腦脹了決沒有出被窩的意思。已經很少哭了,大多數時間就那麼一邊兒聽著一邊兒看著對面深褐色碎花的窗帘或者天花板,任隨歌聲帶領思緒,而白天黑夜的交替,就在窗帘上那些圖案的明暗中轉換著。那大概就是孤獨的一種吧,雖然那是僅僅浮於表面淺而又淺的,雖然很多年以後我了解到其實真正可怕的孤獨往往是在紛鬧的人群中間,雖然一路走到今天我終於明了了其實孤獨是任何人一生中都無法擺脫掉的命運,我們只能而且必需堅強,可是那時侯,我實在渴望能有一雙溫暖的臂膀將我擁入懷中,哪怕暫時遠離塵囂。那段時期還聽過一首歌,記不清是李宗盛還是姜育恆的了,說「寂寞是朋友」,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不是沒有努力過,我也嘗試過和它「平安相處」,可是我覺得它欺負我,在一個毫無經驗和抵禦能力的人面前它似乎顯得更加有恃無恐,有些時候我幾乎就可以看見它那副所向披靡得意揚揚的樣子,它就那麼昂首挺胸的在那套兩室一廳的單元房裡四處「漫步」,寸步不離的「徜徉」在我周圍。其實那句話說的不錯,如果能真正做到是一定會受益非淺的。回想起來,我個人每一次堪稱可喜的「飛躍」幾乎都是在那樣的時期。只可惜那都是被逼出來的,實在缺乏主動自覺性。把「寂寞」當作「朋友」實在是不容易,這是我至今難以「攻克」的「關」,和「它」的相處總是頻頻失控,反覆無常。當然,比起從前那個「屁股上長刺兒」的女孩兒我還是多少有那麼點兒進步,可自知差得太遠,尚需努力鍛煉「定性」。如果有一天,一個人能夠面容坦然的說:I『malone,butnotlonely!我以為他(她)是真的「成熟」了!所以,我最欣賞的氣質,是坦然。

1994的新年是記憶里最「艱難」的一個節日,那天父母跟前的我絕對是一個動用了「元氣」的演員。飯桌上,費力的裝成飯菜可口的胡亂吞咽著,勉強的說笑著,心口不一的編造著「好聽」的消息(當然他們已經知道我和竇唯分開了),撂下碗筷,就謊稱晚上還要演出飛快的「逃竄」了。長安街上,燈火通明,霓虹閃爍,出租司機興緻盎然的嘗試攀談,幾句話之後發覺碰上了個「冷血動物」,知趣的不再開口了。爆竹聲聲的時候,拉開窗帘看了一眼,從卧室的窗戶可以看到天安門廣場的上空,那兒正禮花四射,靚麗繽紛,心裡湧起一股衝動,默默跟自己說了一聲「新年快樂」,忽然品出不是滋味,眼淚一下子就湧出來了,那一刻房間里依然飄蕩著「城市一片漆黑。」

錢快花完的時候,只好又出去找活,就那麼開始了在保利大廈的「伊甸園」時期。歌路一下就變了,台上的我,失去了往日的飛揚,總是神情黯淡,也總是不聽舞台總監的安排,只管自顧自的凈挑些傷感至極的歌兒唱。開始他總是替我「捏著把汗」,後來聽到了觀眾的掌聲,也就漸漸認可了。那兒的歌手有好幾個都是在「霓裳宮」時同台的,他們一致的詫異道:怎麼幾個月不見,歌藝進步如此之大?——要知道那種類型的慢歌是最見功力的,以前那一直是我的弱項,是必需「迴避」的。而那種激情四溢充滿動感的Rock『inRoll則一直是我的專利(說實話其實那種歌是比較好唱的,相對來說容易控制,只要能喊就行了。那以前我最拿手的歌是「blackheart」的那首「Ihatemyselfforlovingyou」)。也許人真的需要「經歷」吧,誰知道呢?因為有一些「老朋友」,演完出大家就拉著我一起去吃消夜,吃完消夜又拽著我一起打麻將——大家也都聽說了我那點兒事兒,知道我心情不好。反正大家都是「夜裡歡兒」,倒省得一個人回家鬱悶了。就那麼又跟「集體」掛上了「鉤」,我愛上了麻將,並且迅速發現那是讓人集中精力不想其它最好的「辦法」。因為是一個人住,住所位置極佳,設施又齊全(小姑姑家客廳的方茶几下就放著兩副麻將,而那個茶几,高矮桌面都合適極了,我們正好可以墊著靠墊兒坐在地毯上,累了還可以靠著沙發坐兒打),很快我那兒就成了據點兒。我們絕對「瘋了」,經常從頭一天晚上下班兒一直打到第二天晚上上班兒前,然後草草收兵,隨便墊吧點兒東西趕去唱歌,啞著嗓子堅持,在後台抓緊每一分每一秒睡覺,為了「爭分奪秒」,到後來下了班兒的消夜也乾脆改為打包,然後就又「磨拳擦掌」「鬥志昂揚」的趕回來接著「練」了。茶几畢竟矮,接近地面,我們總得「控制情緒」,在靜靜的夜裡要是誰提拉了一把大牌就難免「衝動」,所以樓下老是敲暖氣管子。可是玩兒牌實在很難做到「冷靜」,我們總是很快就又把樓下忘了。那樣的次數多了樓下真的急了,雖然我本不想搭理那個找上門來的中年婦人,可是她威脅我說:下次再這樣就告訴你們家大人(也就是爺爺)!於是我害怕了,後來我們乾脆集資買了一張麻將桌。

青春就那樣在「戰鬥」中「消耗」著,眼看春節就要到了。「伊甸園」樓下新開張了一家歌廳,名字叫「歌城」。我和另外一個男歌手被「挖」去「跑場」。那本來是光榮的事情,可是我們必須偷偷摸摸的,因為樓上的老闆說了:誰也不許下去!那是明擺著搶生意,所以兩家老闆極對峙,誰也不去誰那兒。不過那正好能讓我們鑽空子,所以我照樣舒舒服服的拿雙份工資。那天,同往常一樣,唱完了「歌城」那場,正從經過慎重偵察最終確定的秘密通道往迴繞,迎面走來行色匆匆前張后望前來趕場的「同夥」(那個男歌手。每天晚上我們總是在幾乎相同的時間地點象這樣碰到,然後彼此會意一笑,繼續各趕各的路),擦身而過的一瞬間他忽然冒出一句:竇唯在樓上呢!不由得,我慢下了腳步。

是的,一定會再見到的!我們畢竟都還沒有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並且,依舊在一個城市裡,甚至,在一個圈子裡。從來都是如此,我和他,以至他們的生活有著太多的「交集」(而如果沒有交集,又怎麼會在一起呢?),以至即使當那些往事逐一走過,不管想與不想,有意與無意,畢竟無法避免碰面。那樣的時刻最初總是充滿著尷尬與局促,總是會有一方匆匆離去,然後,漸漸的,我們都學會了裝做若無其事,東張西望,顧左右而言它。我們沒有辦法,因為,我們還得往前走!我們只能往前走。這個世界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其實是很小的:我們只是和可數的一些人來往,也總是跑不出那些老地方。而即使走到天涯海角,心裡記掛的,其實還是那些個熟悉的里弄街巷,還是那幾張忘不掉揮不去的面孔,還是想著,遲早要回去;即使把自己關在在家裡閉門不出,放不下的依舊放不下。這「剪不斷,理還亂」的生活啊!這無可奈何的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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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發飛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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