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第七節

「左邊一群觀察起來真怪呀。有些場景跟居斯塔夫·多雷②的作品很像,那結構……」

②居斯塔夫·多雷(1832—1883),法國畫家。——譯註

「他們比我們還幸福嘛。」

「他們也太髒了,比起比東維爾的同類來有過之而無不及。你還記得嗎,在卡薩布蘭卡?必須承認,摩洛哥普通乞丐的衣裝體面多了,歐洲的乞丐永遠望塵莫及。」

「我們正好趕上他們麻木的時候。好天才能看出真面目。」

「正相反,姿態的新穎……」

觀光客們穿著毛衣,渾身暖烘烘的,正觀察著這一群衣不蔽體的賤民。只見他們個個蜷縮著身子,把頭埋在兩膝之間,竟沒有一個像樣的遮風避雨的地方。平心而論,對於那些掩鼻而去的有錢人,我從來就沒有憎恨過或羨慕過。謹小慎微壓抑著人的情感,學會了屈從,養成了奴性。有錢人遵從發財致富的法則。呂西安看見觀光客們走了過來,立刻惶惶不安起來。他是第一次看見有人來察看他的習俗、反常和怪異。忽然一陣天旋地轉,他墜入了無以名狀的深淵,精神的失落頓時使他上氣不接下氣,心都要蹦出來了。他看見那幫人戴手套的雙手握著照相機,冷酷的鏡頭閃著寒光。雖然有幾個叫花子懂得法語,但只有呂西安能夠區分混合在一起的蠻橫無禮和蠻橫和藹之間微妙的差別。乞丐們個個厭惡地用破被子或破衣服來防護自己,稍稍抬起了一點頭。

「你們想賺點錢不……?」

呂西安和其他花子一樣,按照旅客們規定的場景,或站起來,或肘拄地,或蹲下去。人家要他朝一位老花子笑一笑,他也就笑一笑,任憑遊客弄亂一頭髒髮,讓亂髮貼在濕漉漉的額頭上。擺姿勢要花很長時間,因為天氣陰暗不好調光圈。旅遊者們抱怨光線太糟糕,卻吹噓自己膠捲高質量。乞丐們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天真地以為是給西班牙增添了一景,若缺乏這一景,西班牙美麗的風光就要遜色多了。但呂西安卻感到渾身受辱,被羞恥的髒水淹沒了。他們不過是遊覽勝地的一種點綴。我自己在馬賽有同樣的感受,那年我16歲,夾雜在其他小夥子中間,期待遊客先生們的挑選,誰知道我扮演的角色,竟是一個流氓團伙的成員?流氓集團由十幾二十個流氓組成,遠方的客人專程來這裡觀賞。這座城市是男色鬼的樂園,流氓成堆是一大特色,雖有爭議,但構成了城市的本質。我結識幾個同齡朋友,彼此見面時,他們就說:

「嚯!是的,我當然記得,你是布特利街的。」

「你是貝爾蓀斯林陰道的。」

更糟糕的是,流浪漢們總是棲身在最骯髒的地方,不愛惜他們自己的身體,呂西安坐在一級濕漉漉的台階上,雙腳泡在水池裡。他不再做任何努力重返貴世界,他已經絕望了。他的悲哀形象,為一位腰纏萬貫的攝影愛好者的旅行紀念冊增色不少。

「你,我為你拍了5張。」一個遊客說。他遞給呂西安10個比塞塔。呂西安用西班牙語表示感謝。

叫花子們感激不盡並暗自高興。有幾個去喝酒了,但大都恢復原來蜷曲的姿勢,似乎是睡著了,實際上是體現一種真實,這種真實就是他們自己,也將挽救他們自己:赤條條一無所有。

這一幕,只是諸多場景之一,我希望呂西安的思想能通過這樣的磨練得到凈化,達到盡善盡美的境界,對得起我當時為他爭來的幸福。

就我所知,他這個人溫柔,和善,脆弱,與其說是優點,不如說是弱點(正如人們常說鎧甲也有薄弱環節)。一旦我把他置於上述場景中,他的弱點就會給他帶來大災大難,甚至自殺身亡。不過,我愛他甚於愛我自己,我本應知道他這個人很脆弱,切不可有拋棄他的念頭。我的冒險活動可以幫他一把。我歷盡了千難萬險。我要樹立呂西安的形象,就得毫不留情地讓他去接受我所經歷過的千難萬險的考驗。只是,遭受考驗折磨的,還是我的肉體和精神。然後,我根據這些考驗,塑造出一個呂西安的形象,他自己只需亦步亦趨模仿就是了。

我剛才的描述手法著實不怎麼高明,其中包括用別人的痛苦來烘托自己。然而,除了篇章結構條理不清之外,生米已煮成了熟飯,我實在是太疲倦了,難以改弦易轍,另走高棋。

總之,不把呂西安安排在幸福環境之中,而是讓他放射出幸福之光。我打算按照我心目中的呂西安形象來塑造他,這個形象在我親身歷險過程中早就有所準備,有所引導,形成了輪廓。這樣,我可以慢慢讓他養成習慣,聽我講述我的冒險故事,知道我是在千難萬險中磨練出來的,讓他自己講出來而不覺得臉紅,也不因此抱怨我或者憐憫我。因為他應當知道,我下決心要讓他從我的人生冒險中受益。因此,我要求他了解並承認我的賣淫生涯。讓他詳細了解我做賊的最卑鄙伎倆,叫他因此感到難受並全盤接受我的衣缽。還要叫他知道我的根底,我的同性戀,我的卑劣行徑,我的離奇想像力,竟然把一個臉色蒼白、陰險奸詐的賊老太婆看成是我的母親;叫他了解我行乞時低三下四的動作,故作沙啞的嗓音,不僅叫花子們約定俗成這樣做,普通市民們又何嘗不是如此;叫他了解我對付男色鬼的新招和妙招;我當男妓神經質的體態;我在英俊小夥子面前羞答答的樣子;一個漂亮小夥子因礙於某個流氓的死皮賴臉或小恩小惠而拒絕我的溫存體貼的場景;另一個場景是,法國領事看我進來立刻捂住鼻子,並讓人把我轟出去;最後我還要讓他知道,我浪跡歐洲沒完沒了的流浪生涯,一身破衣爛衫,經常忍飢挨餓,老看別人白眼,累得死去活來,受盡猥褻淫穢。

我在聖費爾南多附近被史蒂利達諾拋棄時,傷心程度要嚴重得多,貧困感要深刻得多。(阿拉伯人談到窮人時說「莫思親」。我的確是莫思親。)此後,與我朝夕相處的不再是對他的回憶,而是一個虛構的人物。他是我一切慾望的根據和借口,既可怕又溫柔,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甚至與我融為一體。因為即使是現在,他也是我的夢中人,雖然還是那麼粗暴和死硬,但卻像星雲那樣飄忽不定,鋪天蓋地,與日月同輝,與明星齊名。我頂著烈日,勞累不堪,但我的雙腳步步踩著史蒂利達諾,我走路揚起的塵土,正是他演化的不可捉摸的紅塵。而另一方面,我的焦灼的眼睛正想方設法透徹了解他的形象中更人道的一面,最可寶貴的細節,儘管這種形象同樣不可捉摸。

為了能在這裡獲得詩意,也就是說向讀者傳遞一種激情,可我當時並不懂得這種激情——現在還是蒙在鼓裡——我遣詞造句求助於肉體的華麗,求助於人間的繁文縟節,可惜不是求助於人們希望的合理安排,即我們自己的安排,而是求助於已死的或垂死的時代之美。我原來以為,在表達這種美的時候,已經使它擺脫了物品、器官、物質、金屬、體液等施加的影響,對這些東西曾長期有過崇拜(如崇拜鑽石、大紅顏色、血液、精液、花、中世紀法國方形王旗、眼睛、指甲、黃金、皇冠、耳環、武器、快刀、秋天、風、獅頭羊身龍尾吐火怪、水手、雨水、黑紗等)。我曾以為早擺脫了他(它)們象徵的世界〔不是以他(它)們命名的世界,而是由他(它)們引發出來的世界,我陷進了他(它)們的泥潭,越來越不能自拔了〕,我的任何嘗試都是徒勞的。我總有求於他(它)們。他(它)們增殖繁殖很快,團團把我包圍住了。由於他(它)們的陰差陽錯,我得以穿越歷史系譜的隧道,文藝復興、中世紀、加洛林王朝時代、墨洛溫王朝時代、拜占庭時代、羅馬時代、史詩時期、瘟疫大流行時期,最終要達到一個神話時代,只有到那時候,一切創造都成為可能。

我自己問自己,成團的唾沫掩蓋著的是什麼東西,滑膩性的隱藏意思是什麼,白痰暗指什麼。那白沫分明不是病態,恰恰相反,充滿動人的活力,能夠發出大量的能量。(偶爾讀到一些與宗教狂熱有關的題材不禁激動起來,我自然要充分加以利用,想一想我的愛情歷險,我的愛波瀾壯闊不著邊際,權且就這麼個提法吧。讀著讀著,我彷彿墜入了無底深淵,重蹈一次原始的冒險,但被基本力量牢牢控制著。也許,為了更好地把我塑造出來,我的愛離不開這種種因素,要求使用令人心亂的語彙,以求名正言順:什麼崇拜啦,禮法啦,聖母往見瞻禮啦,連禱啦,王權啦,魔法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我被這些辭彙,被由他推薦的也被我包容的未定型的世界徹底瓦解了,消滅了。)在這混混沌沌狀態中,在這支離破碎的世界中,我一路行乞,從一個村莊走向另一個村莊。

沿著西班牙海岸,每隔三四公里,就有一間簡陋小屋,那是海關為監視海面建立的緝私瞭望站。一天晚上,我溜進了其中的一間躺下要睡覺,忽然有人闖了進來。我落難時,冒著風雨浪跡四方,不管是溝溝坎坎,凡是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都成了我的棲身之所。有時候,我根據避難所的地形特點,精心巧妙設計居住陳設:一個劇院包廂,墓地中的一個小教堂,一處盜賊巢穴,一片廢棄的賽馬場,一節火車貨車車廂。我還知道什麼?一想到家居,我簡直像著了魔似的,根據建築物的自身結構,想入非非,美化著我剛剛選定的棲身場所。到了走投無路的時候,我真想搖身一變,化做富豪門面石柱上的槽飾,人像柱,陽台,奠基石,可以安享通過它們表現出來的富貴。

「我一定會喜歡它們,」我自言自語,「我一定會跟它們親親熱熱,我應當屬於它們,目的是為了它們屬於我,讓它們所支撐的秩序成為我自己的秩序。」

遺憾的是,我至今仍與它們格格不入。一切都叫我遠離那些東西,不允許我有這種愛。我對人世間的幸福缺乏興趣。今天,我富了,但我也厭倦了,因此我請呂西安出山取代我。

為了躲避大海潮氣的侵襲,我只好躬身蜷縮成一團,外面裹一件短大衣,我早已置之度外,也顧不得渾身的疲勞,為躲避風雨臨時用藤蔓和蘆葦搭起一間陋室,然後盡情過細地將它想象成無與倫比的宏宮廣殿,再過幾分鐘,我將作為像模像樣的人進駐其間,要讓我的靈魂與周圍景緻——大海,天空,岩礁,曠野——協調起來,也要同我這搖搖欲墜的建築物協調起來。一個人被我拌了一腳。他破口大罵。夜間,我一點也不害怕,膽子反而大了。原來是海關人員,大約30歲左右。他手持武器,來監視那些來往於摩洛哥和西班牙之間從事走私活動的漁民或水手。他要把我趕出去,用他的燈照著我的臉,看我很年輕,就叫我留下來。我分享了他的晚餐:麵包,咸橄欖,幾段鯡魚,而且我還喝了他的酒。我們聊了一會兒,然後他就開始撫摸我。他說他是安達盧西亞人。我已經記不得他是否漂亮。從窗口看出去就是大海,我們看不清任何船隻的影子,但我們卻聽到船槳打水的聲音和有人說話的聲音。他抬身想出去查看究竟,但我使出了愛撫絕招。他欲罷不能,難以脫身,那些走私犯得以安然上岸。

我任憑海關人員為所欲為,對統治者惟命是從,不可能不有求必應,因為這是警察的命令。此時此刻,我不再是飢腸轆轆、衣衫襤褸的流浪漢,不再需要驅趕惡狗和頑童的追逐;再也不是敢於戲弄警察的膽大妄為的小偷,而成了在星夜裡奉承勝利者的寵愛。當我明白,只有我可以保證走私犯們安全靠岸時,我感到不僅要為他們的安全負責,而且要為所有非法活動負責了。好像有人隨時隨地在監督著我,叫我不敢有任何怠慢。一身傲氣在支撐著我。再說,既然我故作愛戀就能拴住警察,那麼我想,我若加大愛戀的強度,就肯定可以把他治得更加服服帖帖,我除了竭盡全力愛他之外沒有更好的辦法了。我把平生最美好的一夜獻給了他。並非為了使他幸福,而是讓我來承受他宣洩的純屬於他自己的恥辱。

叛賣、偷盜和同性戀是本書的基本題材。他們之間存在著一種聯繫,雖說不總是很明朗,但至少我得承認,我對叛賣、偷盜和愛情的興趣有一種血脈相通的關係。

我讓海關人員痛痛快快得到了滿足之後,他問我聽到什麼動靜沒有。神秘的夜晚,在神秘的海上,走私分子們神出鬼沒,攪得我心神不定起來。

我感到特別激動,我心血來潮稱之為詩的激情,在我的心靈深處留下一道躁動的但逐漸平息的航跡。星夜來人的低語聲,海上無形船槳的打水聲,又發生在不早不晚的特殊時刻,叫我怎麼不心潮跌宕,起伏難平。我很注意抓住這些游移不定的時刻,正如一個軀體苦難的靈魂迫切需要那樣,似乎應尋找一種悟性,把這些充滿詩意的時刻記錄下來,不斷進行體驗和回味。一旦找到了這悟性,歡愛的時刻也就終止了:詩人已把世界吮吸得一乾二淨。但倘若他提出另外一個時刻,這也許只能是他自己的一廂情願了。我在桑特蹲監獄時,便開始熱衷於寫作,但這決不是為了復活或傳遞我的激情,而是痴人說夢,自作聰明,說是為了建構一種未知的(首先尚未被我自己知道的)道德秩序。

「是的。」我回答說。

他問我他們可能從哪裡靠岸。他的目光要把整個黑夜全搜查一遍。他手裡端著槍,隨時準備開火。嘿,我對走私分子準確的登陸地點成竹在胸,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指出他們潛逃的方向,幸好我多了一個心眼,才保全了我對走私分子們的一片忠誠。我簡直成了他的走狗,我們一起在岩石間巡看了幾步,就又回到小屋重新愛撫起來。

我沿著海岸公路繼續流浪,夜以繼日,日夜如梭。我幾次白日做夢,驚異地看見上帝顯靈。勞累、恥辱和貧困一起壓在我身上,逼得我不得不向世外尋求出路,在另外一個世界上,我雖不能對那裡的每個成分下個明確的定義,但肯定令你們大失所望。傍晚時分,我聽見有人在歌唱,原來是農夫們在採摘橘子。白天我走進教堂去休息。因為道德秩序歸根結底起源於基督教教義,因此我想對上帝的觀念表示親近:做早彌撒時,我背負大罪領受聖餐。神甫從聖餐盒裡取出一塊聖體麵包(好一個西班牙教士)!

「他們沾的是什麼湯汁?」我暗自尋思。湯汁原來就是教士蒼白的手指上沾的聖油。為了把聖體麵包一片片分開,並從中取出一片,他在盒子里攪和了一下,好像搖動一個金瓶里黏稠的液體似的。哦,聖體原來是一片白色的干餅,我恍然大悟。根據神學家的解釋,假如我拒絕接受一份光明聖體,上帝——或者不是他,而是一個令人噁心的神秘印象——通過羅馬禮拜儀式中幾道又臟又臭的手續(其實是出自一種幼稚的想象)就能馬上感知到。

「我被迫就範的令人嘆為觀止的法律結構,原來是從這個噁心的地方誕生的呀。」我這麼想。

在陰暗的教堂里,面對披著祭服的教士,我害怕了。然而,西班牙的小貴族們也跪在我的身邊,並不嫌棄我的破衣爛衫,何況他們舌尖上迎接的是同樣的聖體。我很清楚,聖體的威力只在我們靈魂深處發揮作用,在外界它鞭長莫及。我作為現行詐騙犯來領受聖體麵包,把聖體變成我的同謀。我一邊咀嚼著,心裡卻暗暗地罵這該死的東西。還有幾次,我不是祈求上帝保佑,而是向這噁心的地方乞求保護。因為做彌撒我才來到這鬼地方,享受教堂的庇蔭,教堂里童貞女和大蜡燭穿著舞裝守望著,我聽到亡靈在歌唱,看到了普普通通的熄燭罩。我之所以提起這奇異的印象,那是因為它無獨有偶,在我的一生中也有類似的印象,只是離我落筆描狀時有仿著隔世的感覺。軍隊、警察分局及其主顧、監獄、被盜公寓、森林之魂、河流之魂(構成了威脅——他們夜間行動不是為難他們就是與他們同謀),凡有我參與的每個事件,在我的內心日益造成同樣的反感和恐懼,使我想到了,上帝的觀念,是在我的轆轆飢腸里哺育起來的。

我一路步行,離開了南方又上到法國。有關塞爾維亞、特里阿那、阿利坎特、穆爾西亞、科爾多瓦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他們為我們免費提供夜間收容和一碗大米飯。不過,我得承認,幾年後,穿著俗不可耐的妖艷服裝,渾身假珠寶冒著傻氣,那玩意兒心血來潮,肌肉突然生硬緊張起來,竟把它們搞爆裂了。在我的苦惱裡面,我並非對痛快和狂怒麻木不仁。

(我從一本共產黨的刊物上剪下一首詩,嚴厲抨擊阿足爾軍團、法西斯分子、希特勒黨徒。這首詩採取欲抑故揚的手法,明明是攻擊,表面上卻在歌頌。我原文照抄如下:)

阿足爾軍團小調

我們是天主教清教徒,

我們是高明的劊子手,

共和政體提他個球,

說起棍棒來好身手,

說得蓖麻花好風流。

卡斯蒂利亞雪花飄,

冬風呼嘯好囂張,

我們將榮膺鐵十字架勳章,

人家讓我們穿上綠軍裝,

我們將榮膺鐵十字架勳章,

姑娘們朱唇熱吻入懷抱,

卡斯蒂利亞雪花飄。

這首詩出自西班牙一個平庸而蹩腳的詩人之手,但倒也道出了西班牙的真實面貌。阿足爾軍團是被派往俄國援助希特勒的一幫殺手。正應了一句諺語:鬼變臉,天變色!

西班牙海關人員也好,各市地方警察也好,他們不抓我了。從他們眼皮底下過去的,已不再是一個人了,而是一個不幸的怪物,對這樣的怪物,法律無從下手。我已經遠遠超出了下流的界限,比如,我可以接待一個血統純正的西班牙親王,大貴族,與他認姑表親,與他談話娓娓動聽,而且不引起人們的驚訝。這已不足為奇了。

「接待一個西班牙大人物。可在哪個宮殿里接待?」

為了讓你們更好地了解我已經孤獨到何等程度,作為孤家寡人,我擁有至高無上的王權。我之所以大言不慚地使用這種修辭方法,那是因為形勢所逼,也是大功告成的迫切需要,只有滿載世紀優勝的語彙才能一吐為快。言語上的親緣關係表達了我的榮耀與貴族的榮耀之間的親緣關係。我與王孫貴族有親戚關係,是因為我同他們有一種秘而不宣、不為世人所知的關係。只要有了這種關係,一個牧羊人就可以對一個法國國王以「你」(而不是您)相稱。我剛才所說的「宮殿」(因為找不到別的名稱),那是精緻建築的總稱,而且有越來越精細的傾向,是我的高傲對孤獨加工所得到的孤傲的成果。朱庇特掠走了該尼墨得斯①並吻了他:我也可以放蕩不拘。我擁有走投無路之人的洒脫和逍遙。我有勇氣摧毀一切習慣性的生活原理,並另謀出路。這種探索正緩慢地進行著。

①希臘神話典故。該尼墨得斯是一個美麗的牧羊童子,主神朱庇特化作鷹把他掠走,作為神的侍酒童子。——譯註

我在梅特勒教化院受過嚴密的管教——不是指教化院內部的規章——後來我從中看到了管教的效果。要成為名副其實的少年犯,我索性豁出去了。同大多數小流氓一樣,我採取許多行動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是心血來潮說干就干,結果成了少年犯。我也許嘗到了幼稚的痛苦與歡樂,生活現實只教給我庸俗的思想,這種庸俗的思想誰都能說一大套。梅特勒教化院充分滿足了我的愛欲,但總是傷害我過敏的自尊心。我有苦難言。我感到奇恥大辱,我的頭被剃了個精光,穿上可恥的服裝,被囚禁在這可惡的鬼地方;我飽嘗到被別的少年犯蔑視的滋味,他們一個個不是比我更強大便是更兇惡。我忍辱偷生,態度愈是低三下四,便為自己設置了更加嚴厲的管束,可我自己卻全然沒有注意到。其機制大致如下(從此我如法炮製):每次對我的指責,哪怕是錯的,我一概心悅誠服,回答說:「是的!」我一旦脫口說出了這句話——或者表達了同樣意思的話——我內心就痛感有必要使別人的指責變成現實。我當時16歲。大家理解了我:在我的心裡,已經沒有任何受冤枉的感情位置。人家看我是無賴,是叛徒,是盜賊,是男妓,我一概承認。誰都有可能遭到無端指控。但為了證明我有罪,那我就只好去作案,以不枉此名,於是去當叛徒,當盜賊,當無賴。但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我只要有點耐心反省自己,就可以找到被戴上這些罪名的足夠原因。我傻眼了,知道自己原來是一堆垃圾。我變得卑鄙下流了。久而久之,我習慣成自然。我終於平靜地承認了罪名。於是人們對我的蔑視變成了仇恨:我成功了。但我為此經受了多少撕心裂肺的痛楚!①

①我欣賞一對新婚夫妻蒙受的羞辱,併當作一項特權,《法蘭西星期天》公開了他們的遭遇。夏爾維爾市的居民們在年輕姑娘納迪娜結婚那一天送給她一個可笑的法西斯十字花環。在德國佔領期間,納迪娜曾當過一個德國上尉的情婦,後來這個柏林上尉在俄國前線被打死了。「她讓人為他做了一場彌撒並為之戴孝。」報紙刊登了納迪娜和她丈夫從教堂出來的照片,剛才神父在教堂里使他們結為夫婦。她從十字花飾上跨了過去。夏爾維爾的居民們惡狠狠地瞧著她。

「挽著我的胳膊,把眼睛閉上。」她丈夫低聲嘀咕道。她面對蒙黑紗的法國國旗,笑著走了過去。

我羨慕這年輕女人苦澀而高傲的幸福。我「獻出」全世界再來品這滋味。——原注

兩年過後,我變得堅強了。一種這樣的訓練——類似於修鍊——幫助我把貧困視為美德。不過我大獲全勝只是戰勝了自己。即便是在我面對大人或小孩的蔑視時,我要戰勝的仍然是我自己。因為問題很清楚,需要改變的不是別人而是我自己。我已有強大的能力來對付自己,但我對自己內部存在施加威力時,對外部世界卻變得笨手笨腳。不論是史蒂利達諾還是其他朋友都幫不了我的忙,因為在他們面前,我可能太注意自己的態度了,一心一意要做稱心如意的情人。我浪跡歐洲,見多識廣,本來可以圓滑一些,但我生性內向,熱衷於苦思冥想,對日常生活不肯用心。在講述下面這段故事之前,我曾經採取了幾個行動,但每次行動都未曾三思,比不得我對精神生活的追求那樣專註。一天晚上,一個男人把我帶到安特衛普碼頭附近,我成功地把他反綁起來,行動的成功令我陶醉。史蒂利達諾同羅貝爾一起出去跳舞。我孤單一人,既煩惱又嫉妒。我進入一家酒吧,喝了一點白酒。我忽然閃過一個念頭,得趕緊找這兩位朋友,但這一念竟成預感,他們已經遠走高飛了。他們在裡面喝酒跳舞的酒吧煙霧騰騰,一派喧鬧,分明是世態炎涼的寫照,反映了他們的一個精神領域。他們通宵達旦躲開我和其他人,我已有覺察。我進入他房間時,史蒂利達諾正要出發。我看見他已經套上手套,他稍微抬起手,羅貝爾便滿臉堆笑,只那麼似觸非觸地輕輕一按,就把手套紐扣扣了上去。我已經不再是史蒂利達諾的右臂了。

一個胖男子向我借火併請我喝了一杯。我們出門時,他想把我帶到他家去,我拒絕了。他猶豫了一會兒,於是決定到碼頭倉庫去。我已經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錶、結婚戒指和錢包。我知道他不會公開呼救,但他看起來很強壯。我只有耍點花招才能得手。但我毫無準備。我突然想起來了,史蒂利達諾曾給我備好的細麻繩可以利用。我們來到倉庫的一個角落裡,那漢子要我跟他做愛。

「行。」

我設法讓他把褲子脫到腳跟處,一旦他想逃跑就可以把他絆倒。

「解開……」

我命令他幹什麼,他的兩隻手就幹什麼,我頓時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後。

「你幹什麼呀?」

「你沒看見嗎!哼,蠢豬!」

我剛才使用的一套用語乃至腔調跟史蒂利達諾的完全一樣。那天我同他一起去偷自行車,聽到他說的就是這一套,可惜被人發現了。

史蒂利達諾和藹可親,他的目光落到最微不足道的東西上,都顯得那麼輕柔,連他的獨手從飯廳桌子上取油膩膩的菜單也懷著好意和善意。不論什麼東西黏到他身上,他都沒有任何蔑視的表示。一件古玩珠寶什麼的,他只要摸一摸,就立刻知道其質量好壞,並從中得到絕妙的好處。他微微一笑就把寶貝弄到了手。

小夥子們除了撅嘴之外,就是他們的微笑使我著迷了。我有時候久久地出神地欣賞小夥子的微笑。微笑似乎成了脫離臉面獨立存在的一種東西,受到一種獨特靈魂的激勵。微笑簡直是一隻珍稀動物,生活環境艱難而且非常脆弱,它是一個值得寵愛的離奇怪物。倘若我可以把微笑從它盡情嬉戲的臉上割下來,剝下來,裝進我的口袋裡的話,其頑皮戲濾將會激勵我去完成若干人間奇迹。我甚至試圖用微笑來打扮自己——這也是為了提防微笑——但未能如願。啊,微笑,簡直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偷。

「怎麼,你把我綁了?你聽我說,我給你……」

「住嘴!我要自己來。」

不是怕被別人發現,就是怕那人掙斷繩子,我也是急中生智,把他捆綁得結結實實,萬無一失。我搜他的所有口袋。我欣喜若狂,手指摸到了銀行支票和私人證件。他嚇得渾身哆嗦,連動都不敢動。

「給我松一松吧……」

「閉嘴!」

沒有理由就此罷休。我終於可以為所欲為,竟然把一個被我偷盜的人給抓了起來,我要他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這地方雖然昏暗,但卻不怎麼保險。海關巡警轉過來就可能發現我們。

「你這個老混蛋,你以為我會……」

我從他西裝背心的扣眼上一把扯了帶鏈的金懷錶。

「這是一件紀念品。」他嘟嘟囔囔地說。

「沒錯。我喜歡紀念品。」

我劈臉給他一拳。他疼得齜牙咧嘴,但不敢叫苦。在他面前,我像史蒂利達諾一樣敏捷地打開折刀,讓他看看快刀的鋒芒。這一時刻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麼,我要說得更透徹一些。我不得已而為之的殘忍不僅給了我的肉體而且給了我的靈魂一種驚人的威力。我感到我能夠對受害者寬宏大度,放了他。可我也能夠殺死他。他本人也該承認我的力量。儘管光線昏暗,但我知道他對我奴顏婢膝,阿諛逢迎,極力討我的歡心。

「不許張口,否則我宰了你。」①

①勒內(下面我還要談到他)告訴我,在尼斯,一個男妓採取同樣手段對付男色鬼。他對我講述的這則趣聞使我進一步密切了同他的關係。——原注

我向黑夜邁出了一步。

「聽我說……」

「說什麼?」

他哼哼卿卿,聲音很溫柔,也許預感到我會拒絕他而渾身戰慄。

「至少讓我……」

當我再見到史蒂利達諾時,我身上已有幾千比利時法郎和一個金錶。我本想把我的戰績向他炫耀一番,好讓他和羅貝爾懊悔不迭。但後來,細細一琢磨,不禁猶豫起來,也不那麼洋洋得意了。我決定獨享這次冒險成果。我懂得,除了我外,任何人不應知道此事,我完全可以做到這一點。我極力掩蓋我的戰利品。我第一次發現我的受害者的嘴臉何其醜陋!而我正是造成醜陋嘴臉的罪魁禍首。我從中感受到殘酷的痛快,並因此得意忘形,喜笑顏開。我當時23歲。從此以後,我感到我有能力做到殘酷無情,在非人道上越走越遠。擁有了這筆錢和金錶,清除了我對貧困情有獨鐘的愛好。(但並沒有摧毀追求不幸的愛好,而是摧毀了幸災樂禍的愛好。)不過,我從乞丐生涯的嚴酷磨練中獲益匪淺,養成了冷酷無情的稟性,對別人的痛苦無動於衷。我得寸進尺,主動出擊了幾次。每次都馬到成功。我終於把自己從屈辱的竊賊險惡環境中解救了出來。我平生第一次向男人挑戰。我公開與男人搏鬥。我感到自己變得像利劍鋒芒一樣咄咄逼人、尖酸刻薄、陰險邪惡、冷酷無情、寒光閃閃,削鐵如泥。我個人的這種變化,包括史蒂利達諾和羅貝爾在內,誰也沒有發覺。他們稱兄道弟,分享哥們義氣,到處追逐女人,然後又一個個把她們拋棄。對史蒂利達諾,我的態度始終沒變。我對他一如既往,恭恭敬敬,而羅貝爾對他照樣冒冒失失。為了讓一位英雄的盔甲防護著我,難道我要讓史蒂利達諾的個性(我自己最寶貴的東西在個性骨子裡時刻警戒著並不斷發號施令)把我籠罩起來。或者說,我應當充分模仿我的朋友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乃至音容笑貌,如同人們觸摸聖骨恨不得它馬上顯靈?是史蒂利達諾在替我作戰。是他應邀同男色鬼一起喝酒,在他們面前扭屁股,把他們洗劫一空。我滿腦子是他的影子,我對此很清楚,感到很痛苦,而且我還知道,一旦趾高氣揚地擺脫了這根強大的精神支柱,我便會整個坍塌下來。史蒂利達諾呢,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在悄悄地利用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所謂的「老鄉」,替代戰士作戰而又犧牲戰士的民團。每次在房間里作案,我強迫嫖客把錢統統掏出來后,連忙下樓,但雙腳直發抖,因為此時史蒂利達諾已匆忙離我而去。我清點戰利品時,再沒有獻給他的念頭了。我當時已經單幹了。

我又變得不安起來。我被陽性世界統治著。當昏暗把他們混淆在一起時,每一群小夥子都給我設了一道謎,揭開這道謎,我也不能體面地委身。男人們一動不動,默默無言,卻蘊藏著電子微粒的暴烈,圍繞著一個高能的太陽在不斷運轉:愛情。

「假如我能轟擊其中一顆陽性粒子,」我暗自琢磨,「該會發生怎樣的裂變?誰將在轟擊中突然毀滅?」但我又想,「他們應該有所覺察,各就各位才行呀。」

我剛才的努力允許我敢於同那些使我精疲力竭的人相對抗,我已經獻身給邪惡的強者。我變得心明眼亮了。我回想起來有些后怕。我決定停止如此危險的勾當:夜幕剛剛降臨,我正好路過,一個男人轉過身來,史蒂利達諾飄然而至,潛入我的內心,他使我的肌肉發達起來,使我的行為溫柔起來,使我的動作遲鈍了,他用繽紛五彩幾乎把我給美化了。他在我心中行動。在我的步伐里,在人行道上,我總感到他體態下墜,沉重,拿出住在巴黎郊區王公貴族的派頭,把一雙鱷魚皮鞋踩得踢踏作響。我走火入魔,深知自己可以無惡不作了。我的眼睛更明亮了。我的變化非但沒有把我變得猙獰可怖,反而使我具有陽剛的魅力。我覺得自己變得矯健瀟洒,壯懷激烈了。一天晚上,一個男色鬼對我極其傲慢,我怒不可遏,出拳就像擊鼓進軍一般猛烈。

「臭娘們,」我從牙縫裡低聲罵道,可是在我心裡,我又為傷害了和臭罵了男色鬼而懊悔不迭。要知道「男色鬼」是我對我最親愛的寶貝使用的最下流的常用語。

我不明自己的出生,對某一種社會秩序也喪失了興趣,我無法分辨其中的複雜性。我倒十分欣賞全社會拒絕我的完全一致性。面對一座高樓大廈,我嚇得目瞪口呆,這座龐然大物張牙舞爪無處不跟我作對。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不是習以為常:將軍肩章上的星星,交易所的行情,採摘橄欖果,法律文書格式,穀物市場,落英繽紛……司空見慣,一切如常。這種秩序令人害怕,也的確受到害怕,其細枝末節全都表達了同一個意思:我的流放。直到這個時候,我才在暗地裡偷偷地與現存的秩序對抗。今天,我敢於堂而皇之地觸及這個秩序,辱罵構成這個秩序的人們,表明我鞭短可及。與此同時,我已經意識到我有權這樣做。我重新在那裡找到了我的位置。咖啡館的服務員管我叫「先生」了,我聽了感到很自然。

這個帶有一點耐心和幸運的突破口,我本可以得寸進尺,擴大戰果。但我仍然反統治現存世界的道德而行之,開始裹足不前了。我畢竟低三下四生活慣了,時間也太長了。我擔心最終會失去與你們的道德背道而馳、歷盡磨難、苦心經營的寶貴財富。

史蒂利達諾對女人的態度一向粗魯,而我對他的粗魯態度則一貫羨慕,奇怪的是,他竟然容忍羅貝爾對他嗲里嗲氣的嘲弄。於是他笑了,笑得很動人,露出雪白的牙齒。雖然他也朝我笑笑,笑容也差不多,但由於我沒有給他帶來意外的驚喜,從他對我的微笑中看不出有同樣的新鮮感和默契感。在史蒂利達諾腳下,只有幾隻小鹿在歡跳。羅貝爾給史蒂利達諾周身掛滿了花環。他們兩個人,斷手英雄是支柱,另一個則是纏柱的藤蔓。他們相愛到如此程度,但從來不做愛,真叫我迷惑不解。我越來越覺得史蒂利達諾不可捉摸。我後來才發現(但我忘了是通過什麼方式發現的),史蒂利達諾不曾偷過警察的黑色摩托車。他根本就不用偷。他同那位警察早已串通好了,警察剛把車子撂下,史蒂利達諾騎上就跑,並把它賣掉。然後他們平分贓款。這一重大發現本應使我更疏遠他,但實際上反而使我覺得他更可親了。我愛戀的原來是一個與一位警察勾結的假流氓,他們也算物以類聚,一個是叛徒,一個是騙子。史蒂利達諾雖是泥水之身,但我一直把他奉若神明,而且我仍然心甘情願為他犧牲自己。從一語雙關的意義上講,我已經走火入魔了。

談到史蒂利達諾,我好不容易從他東鱗西爪的片言隻語中,了解到他在外國軍團的一些經歷。除此之外,我還了解到,從我們分手到重逢這段日子裡他的歷程。我想,他大約度過了四五年工夫販賣花邊,低價買進,高價賣出,跑遍了整個法國。他談笑風生,講述了下面的一段故事。一位朋友為他製作了一份經銷代理證,只允許他一個人推銷。這種花邊是由坎波療養院的年輕結核病患者編織的。

「是坎波,我告訴你,因為在坎波根本就沒有什麼療養院。這樣也好,沒有人會指控我犯了偽造證件罪了。於是,我每到一個村鎮,先去找神甫。我向他出示了我的證件,讓他看看我的斷手和花邊。我對他說,在他的教堂里,用少年病人編織的祭壇布,是積善積德的大好事呀。神甫,他才不剪呢,但他讓我找小財主的闊太太去。因為我是神甫介紹來的,她們不敢把我拒之門外。她們也不敢不買。我從米拉街只用100蘇(即5法郎)買來的機織小幅花邊布,一轉手賣出100法郎。」

史蒂利達諾就這樣娓娓道來,不加任何修飾,聲音不高不低。他對我說他賺了不少錢,但我不相信,因為他並不是經商的料。只不過欺詐舞弊一類把戲對他有誘惑力罷了。

有一天他不在家,我在他的一個抽屜里發現了一堆軍功章、十字勳章、尼薩姆勳章、摩洛哥駐軍勳章、白象勳章等。他自己承認,他曾經身著法國軍裝,胸前佩戴著這些勳章,露出斷了手的胳膊,在地鐵到處募捐。

「我每天只掙10法郎,」他對我說,「我對巴黎人傲慢的嘴臉實在不敢恭維。」

他還給我講了其他一些細節,我來不及在這裡贅述。我一直愛著他。他的品質(猶如扎瓦的品質)令人聯想到某些毒品、某些氣味。雖然不敢說是美味好聞,但卻容易上癮,很難擺脫。

我已經不等阿爾芒了,可他卻回來了。我進門發現他躺在床上,正抽著煙。

「你好呀,小夥子。」他首先向我打招呼。

他第一次主動伸手握我的手。

「怎麼樣,過得不錯吧?沒出什麼亂子吧?」

我曾經談起過他的嗓音。我現在似乎覺得他說話的聲音和藍色的眼睛一樣冷若冰霜。他不論是看人或看東西,目光都專註,他說話也一樣,好像是用假嗓子,漫不經心地同人交談。有些眼神,可以說光芒四射(如呂西安的,史蒂利達諾的,扎瓦的),阿爾芒則沒有這樣的光芒。他的嗓音也沒有多少光彩。在他心靈深處,真正為他播音的是一小撮小人,他一直為他們保守著秘密。這聲音守口如瓶,滴水不漏。不過,人們從他的聲音里,多少辨認出一點阿爾薩斯的口音:他心目中的人物原來是德國佬。

「對,過得不錯,」我回答說,「我看管著你的東西,你看。」

直到今天,有時我還希望警察把我叫住對我說:「我看沒錯,先生,偷東西的不是您,真正的罪犯已經逮起來了。」但願我一生清白無辜。剛才我回答阿爾芒的話時,真巴不得讓他知道,若是換了一個人——這個人當然還是我——早把他的行李偷走了。我渾身戰慄著為我的忠誠慶功。

「哦,這個嘛,我相信。」

「那你呢,好嗎?」

「哦嗎,是的,還行。」

我壯著膽子坐到床沿上,把手放在毯子上。今晚,燈光從高處照下,更顯出他的青春活力和健美的肌肉。我突然發現有擺脫尷尬和煩躁的可能性,史蒂利達諾和羅貝爾的曖昧關係把我弄得狼狽不堪。阿爾苦不一定愛我,但只要他允許我愛他就行,阿爾芒很可能是我的救星,他不論從年齡上還是從精力上都佔上風。他來得正是時候。我對他愛慕不已,側著臉,準備貼在他那毛茸茸的胸膛上溫存一番。我的手向前摸去。他笑了。他第一次對我微笑,這就足夠了,我愛他。

「我可沒有干過壞事。」他說。

他側過身去。一陣輕微的緊張提醒了我,我巴不辱得到他可怕的大手,眼看那隻手就壓下來要撫摩我的頭。這個武斷的手勢明明告訴我,他讓我俯身為他行樂。今天我戀愛了,也許有點勉強,目的就是要他大動肝火,希望他更加喜歡我。

「我想喝一杯。我馬上就起來。」

他下了床,穿好了衣服。我們一下到街上,他就稱讚我與男色鬼周旋次次都幹得非常漂亮。我大吃一驚。

「是誰告訴你的?」

「你別管他是誰。」

他甚至知道我捆綁過一個色鬼:

「真是出手不凡。想不到你還有這下子。」

於是他告訴我,碼頭上的人都知道了我的伎倆。每個受害者都提醒別人或前來過夜的碼頭工人,要他們提防我(他們經常同男色鬼走在一起)。我現在已經成了同性戀者無人不知和談虎色變的人物。阿爾芒來得很及時,使我知道了我已名聲在外,這對我顯然是一種危險。他一回來就知道事態的嚴重性。即使史蒂利達諾和羅貝爾現在還蒙在鼓裡,但很快就有人給他們通風報信。

「你幹得很好,小傢伙。我很高興。」

「哦,這不難。他們是窩囊廢。」

「幹得很好,我說的。我真沒想到。喝酒去。」

回到房間后,他對我一無所求,我們很快就睡著了。那以後,我們經常見到史蒂利達諾。阿爾芒認識了羅貝爾,並對他一見鍾情,但羅貝爾這小子略施小計就把阿爾芒給甩開了。一天,阿爾芒笑著對他說:

「你有了讓諾,難道還不夠?」

「他嘛,不是一回事。」

自從阿爾芒知道我夜間膽大妄為之事之後,他事實上已經把我當哥們看待了。他同我說話,給我出主意提建議。他對我的蔑視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母愛般的溫情和關懷。他甚至管起我穿衣戴帽的事。晚上,我們抽完煙,他祝我晚安后,倒頭就睡著了。我深感遺憾,睡在我的所愛身邊,卻不能花樣翻新,巧施妙計,使出愛撫的絕招來向他證明我的愛。他對待我的友好方式,迫使我嚴肅認真,不敢越雷池一步。儘管我也承認,在我的胡作非為中有詐騙,在我的膽大妄為中有恐懼,但我仍然百倍努力,爭取當一個不負阿爾芒重望的男子漢。我想,常規舉動與英雄壯舉格格不入,不應該相提並論。就那麼簡單,阿爾芒無論如何不會答應我供他魚水之歡。出於對我的尊重,他不再像以往那樣利用我的肉體。殊不知,他越利用我的肉體,我渾身就越充滿力量和勇氣。

史蒂利達諾和羅貝爾靠西爾維婭掙的錢生活。羅貝爾似乎已經把我們同男色鬼鬼混的卑劣伎倆忘得一乾二淨了,對我乾的那一套裝出根本瞧不起的樣子。

「你把那玩意兒也叫差使?還當美差呢。」一天,他對我說,「你攻擊那些支著硬領、拄著拐杖才能站立的糟老頭子,算什麼能耐!」

「他自有道理。最好是選好對象嘛。」

我沒有想到,阿爾芒的這句反駁會接連帶來一場精神上最大膽的革命。羅貝爾還來不及回敬,他語重心長地來了個長篇大論:

「比如我吧,你認為我該怎樣下手?」然後又轉向史蒂利達諾說道:「你認為如何是好?我嘛,只要有效果,你聽著,我下手的對象可能不是老頭,而是老太婆。不是男人,而是女人。我選擇最軟弱無力的人。我要什麼東西,是錢。成功就是美差。你什麼時候明白了,光靠騎士精神幹活是不行的,你就算肚子里有貨色了。他(阿爾芒從不叫我名字或昵稱,而是用手指我),他已經超過了你們,他是對的。」

阿爾芒的聲音沒有顫抖,可我激動得無法自持,擔心他會把驚天動地的秘密結抖了出來。他最後一句話擲地有聲,總算讓我放了心。他不開口了,我心裡卻百感交集(無邊愧海開浪花),聲聲責備我屈服於外表的虛榮。此後,阿爾芒再也不提這個話題(史蒂利達諾和羅貝爾也都不敢論戰),但這道命題卻在我思想中植下了胚芽。從此,在我看來,地痞流氓特有的榮譽法規是多麼滑稽可笑。在我的精神領域裡,阿爾芒逐漸成了法力無邊、至高無上的主宰了。我不再把他看成一個整體,而是把他想象成一筆經過千辛萬苦磨練出來的經驗積累。然而,他的肉體仍然那麼厚實,我喜歡他能保護我。我在一個從不露懼色的男人身上——我相信如此——找到了這樣的權威,頓時感到思路新奇,興高采烈。毫無疑問,不久我就決計深入開發和豐富這種種曖昧的感情,愉悅中夾雜著羞辱,發現自己原來是相反相成的集大成和大本營,但我已經預感到,該由我們申明哪些東西可以當作原則來使用。我的意願被阿爾芒的思考和態度剝去了道德面紗,後來,我如願以償,非常重視與警察打交道的方式方法。

我是在馬賽遇見貝爾納蒂尼的。彼此漸漸熟悉了,我就叫他貝爾納。在我眼裡,只有法國警察才稱得上神通廣大。我當時22歲,而貝爾納已經30歲了。我想精確地還原他的本來面貌,但我的記憶鞭長莫及,只保留了他給我留下的肉體和精神力量的最初印象。當時,我們都在杜巴諾街的一家酒吧里。一個年輕的阿拉伯人指著他向我推薦。

「那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叉桿掮客,」他說,「他身邊總有幾個花枝招展的女人。」

當時陪他的那個姑娘看起來很漂亮。要不是有人告訴我他是一個警察,即使與他擦肩而過我也會視而不見。歐洲各國的警察真叫我害怕,所有小偷對此感同身受,而法國警察尤其令我膽戰心驚。究其根源,與其說是災難性錯誤造成我身臨絕境,倒不如說是我天生的、無法改變的犯罪感在作怪。同流氓世界一樣,警察世界我從來不敢問津,我頭腦清醒(有悟性),豈敢跟警方廝混在一起。要知道,警察世界是一群行蹤不定、東奔西跑、騰雲駕霧的隊伍,處於不斷組建過程中,司空見慣卻神出鬼沒。其中穿警服的摩托隊我們都認為是警察的代表,力量的標誌。別國的警察且不說,反正我認為法國警察是這樣。也許是因為言語相通的緣故,我發現了許多深不可測的黑洞。(它已不再是一支社會的組織,而是一種神聖不可侵犯的威力,它直接震撼著我的心靈,攪得我心神不定。只有希特勒時代的德國警察能夠真正做到警匪一家。這一威力無比、相反相成的綜合體,這千真萬確的龐然大物,實在令人望而生畏、膽戰心驚。它的強大磁場,長期把我們吸引得神魂顛倒,攪得驚恐萬狀。)

貝爾納蒂尼也生活在人世間,看得見摸得著,很可能是一個惡魔組織的曇花一現。這個組織像葬禮葬品一樣令人噁心,然而卻名揚天下,可與帝王的榮耀相媲美。我看了看他,渾身顫慄起來,發現在這普通的皮囊里有一片我一直求之不得的風水寶地。他有點像過去的魯道夫·瓦倫迪諾,一頭黑髮緊貼著頭皮,油光可鑒,往左分留出一道又直又白的頭路。他很強壯。他的臉面粗糙,有點像花崗岩,我需要他既粗暴又殘酷的靈魂。

漸漸地,我體會出他的美。我甚至認為,是我創造了他的美,從警察的概念出發,裁定他美就美在這張臉上。在這個肉體上,警察本來就應是這個樣子。對整個警察組織,民間有一種說法更增加了我內心的混亂:

「秘密警察局。他是秘密警察。」

此後我每天設法巧妙地跟蹤他,遠距離跟他照面。我像春蠶一樣吐一根細絲纏著他。他不知不覺被我拉進了我的生活天地。後來我到底離開了馬賽。我暗地裡卻保存著對他一片痛苦又溫柔的回憶。兩年後,我在聖夏爾車站被捕。警察們對我非常粗暴,指望我能招供點什麼。警察局的門打開了,我感到大吃一驚,進來的是貝爾納蒂尼。我害怕他變本加厲對我進行嚴刑拷打,可他卻讓他們停止用刑。我戀戀不捨跟蹤他時,他從來就沒有注意過我。他可能跟我打過兩三次照面,兩年過去了,他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他之所以讓我免受皮肉之苦,決不是出於同情和好心。他跟別的警察一樣,兇狠得很。我無法解釋他為什麼要保護我。兩天後,我被釋放了,我設法見到了他。我對他表示感謝。

「您,不管怎麼說,您幹得很漂亮。」

「哦,很正常。何必折騰你們這些小夥子呢。」

「跟我喝一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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