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他伸手逗逗笑不停的孩子,看着跟孩子一樣天真可愛的女人,心頭流過一陣熱烘烘的感覺。因為陌生,所以不確定這情緒是否叫感動,但他很確定自己為這女人心動不已,很想參與她的人生,加入她的家庭。

雖然還不太習慣,但他並不排斥這溫馨又歡樂的家庭氣氛,想像有她在身邊的日子更是充滿快樂憧憬。

從小,比起爺爺的疼愛,他更想得到老人家的肯定,承認他的實力,日子一久,他漸漸對「愛」那種抽象的感情愈來愈沒概念,也沒多大感覺。然現在,他卻渴望被她疼,被她關懷,被她溫暖……

將來的某一天,她可能就會像這樣,抱着他們的孩子站在門外送他上班吧。

「謝謝叔叔。」她抱着侄子向男友鞠躬,小傢伙卻只置身事外地流口水,彷彿跟吐奶毫無干係。

「是姑丈。」他糾正她的稱呼。

「姑丈?」

「爸媽不是已經同意我們的婚事,等你回台北就可以開始籌備了。」

「嗯。」她含蓄點頭,嫣然一笑,認同他的確是「姑丈」沒錯。嘻。

望着她淺甜的笑,莫傑開始能理解人們喜歡甜點的原因,因為甜甜的滋味真的會使人開心,讓人上癮。他愛這種愛她的感覺,不禁跟着傻笑……

原來,愛情真會使人智商降低,但又怎樣,他不在乎,因為他戀愛了,根本快樂得感覺不到自己的智商變化,哈哈。

「莫傑,如果你不介意,我希望我們的婚禮辦得簡單一些,只邀請親近的親友參加,而且爺爺才走沒多久,也不適合太鋪張。」她向來行事低調,不愛出風頭,盛大的儀式和太多的注目會讓她覺得有壓力。

「這樣不會太委屈你?」他以為女人都想有個隆重風光的浪漫婚禮,在那天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甚至因為他的身份,也可能引來媒體聚焦。

「嫁給你怎麼會委屈,我還有賺到的感覺呢!」她挑着眉,笑得好幸福。

「就照你的意思,婚禮用什麼形式都可以,只要新娘是你,而且要快。」神奇的這一刻,他忘了那些股票和權利,心中只有純潔無價的她,真的想早日將這女人娶進門,期待和她恩恩愛愛的新婚生活。

聽他迫不及待的口吻,加上興緻勃勃的目光,唐海茵覺得自己實在太幸運,人海茫茫,居然能遇上一個這麼愛她,又讓她愛得不得了的男人。

在他寵溺的眼神中,她有種「飛上枝頭」的喜悅,心甘情願一輩子棲息在他的心裏,永不分離。

兩人望來望去,黏來黏去,眼中皆有不想分開的濃情。最後她乾脆用龜速送他走到巷子口,又花了一點時間道別,他才終於坐上計程車離開。

唐海唐轉身回家,走沒兩步,背後就有人叫住她。

「茵茵。」

她回頭,認出對方是住在隔壁巷子的鄰居姐姐,許秋華。

「秋華姐,你也回來啦!」她走上前打招呼,因為許秋華是孕婦,行動比較慢。上次過年回來,她的肚子可比現在小多了。

「趁著預產期前回來娘家看看,之後就換我媽去台北陪我了。」許秋華也在台北一家聯合律師事務所工作,之前偶爾會到她工作的咖啡廳坐坐,不過結婚後,她們就很少在台北碰面,反而回老家過節時才會碰到。

「事務所還是很忙喔?」

「是啊,時代進步,『文明病』就跟着嚴重,現在人不但愛拿着健保卡到醫院掛號領葯,還喜歡跟人打官司,動不動就告來告去。」

「辛苦你和寶寶了。」她笑着摸摸許秋華圓滾滾的肚子,許秋華也逗着她懷裏的小男嬰。

不過話鋒一轉——

「剛剛那個男人是誰?」瞧她這孕婦多健忘,才聊幾句就忘了想問的話。

「我男朋友,我們快要結婚了。」唐海茵據實以告,心想過陣子鄰居們應該也會知道她要結婚的喜訊。

「恭喜你!」許秋華開心地握住她的手,幾秒后又皺起眉。「不過,他看起來有點面熟,好像在哪裏見過……他是做什麼的?」

「他在『富泰』上班。」她答得很保守,不想給人炫耀的感覺。

「富泰……天啊,他該不會是莫傑吧?」

「你認識他?」她比對方更訝異。

「真的是莫傑!他……你……居然要結婚,難道……你真的是那個唐海茵!」

「秋華姐,你到底在說什麼,我都聽不懂。」什麼「那個唐海茵」?難不成除了她,還有另一個「唐海茵」跟莫傑有關連?

「莫東漢。你知道他是你男朋友的爺爺嗎?」

「知道呀,你也認識莫爺爺?」她既驚又疑,沒想到秋華姐真的認識男友一家人。

「不算認識,不過他是我們事務所的客戶……」許秋華娓娓道來,把之前在事務所里聽到的豪門八卦全說給這個一起長大的鄰居妹妹聽。

儘管王律師沒多嘴,但事務所里可不止他一人在工作,幾名法務助理在幫律師們整理資料時,通常也會整理出一些不為人知的內情,就當作「瓜子」在內部嗑一嗑,倒也不會傳到外頭去,以免影響事務所信譽,招來法律問題。

當時她當趣聞聽一聽,只因裏頭有個熟識的名字,才好玩地上網稍微查了一下那個集團的新聞,因此看到經營者的照片,沒想到「事主」就在眼前——

「你是說,爺爺留了遺產給我和我未來的丈夫?」她抱牢懷裏的孩子,明明懷孕的不是她,可卻一直有「受驚」的感覺。

「你不知道?」她以為王律師會告知她那份遺囑的內容,這是委任律師的職責,她的權利。

唐海茵搖頭。「沒人跟我說過這件事,會不會連他也不知道?」如果知道,莫傑怎麼會沒告訴她,況且……這件事聽起來根本就很誇張,應該不是真的吧。

「不可能,我們律師還有去參加那個老爺爺的喪禮,一定見過他孫子了。」許秋華保證自己不會弄錯,令人難以置信的應該是唐海茵和莫傑要結婚的巧合才是,順口開起玩笑。「該不會他是存心瞞着你,想拐走你的股票?」

「這怎麼可能!」她不相信心愛的男人會做那種卑鄙的事,如果懷疑他騙她,不就等於也懷疑他對她的感情。

「也對,他自己都那麼有錢了……還是我再偷偷去幫你打聽一下那份遺囑的內容,確認你是不是那個繼承人?」許秋華熱心地想幫忙查清楚,畢竟緣分這種事很難說得准,而且說不定真有另一個和她同音不同字的「棠海音」之類的。

「不用了,我想那個人應該不是我,不然莫傑和律師應該會告訴我才對。」即使眼前出現種種巧合,她還是決定相信莫傑,不主動去懷疑、揣測他的真心。

愛與信任應該是一體兩面,相輔相成的,動搖一面,另一邊就會受影響,她不想要那樣,平白破壞兩人的好感情。

「總之結婚是件好事,不管有沒有那些股票,你能嫁給那個莫傑就等於是挖到金礦了。」許秋華陪着笑,也不堅持追查。想想自己雖是出於關心,但這建議好像是在「唱衰」別人的姻緣,她真是個少根筋的孕婦。

「就是說啊,哈哈……」唐海茵跟着笑,不想為自己的愛情多作解釋,不然這場婚禮下來,她可能會解釋到喉嚨「燒聲」。

但其實,她並不想要任何礦石,只想要那男人的愛。

她相信自己得到了。

俗話說,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同理,愈平靜的水域,愈可能讓人陰溝裏翻船,導致意想不到的災難。

決定婚期后,唐海茵頻繁地進出莫傑住處,除了上班以外,幾乎都待在他那兒,一方面可以增加兩人的相處時間,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婚禮就訂在一個月後,籌備時間緊湊,他工作忙,儀式大部分前置作業可以交由婚顧公司去執行,但家裏添購一些新傢具和變更部分裝潢,得靠她來看頭看尾,確定一切東西都會如期就定位。

這段時間她內外兼顧,幾乎忙得團團轉,但心裏卻十分充實快樂,每天都活在即將成為他妻子的喜悅里。

婚禮前一個星期的小周末,她休假,他上班。夕陽西下,唐海茵坐在昨天剛換新的餐桌邊,接到未婚夫的來電。

「在做什麼?」

「寫謝卡。」她特別把一般格式的謝卡改成可以書寫幾行文字的小卡片,預備附在婚禮小物里,送給當天來參加喜宴的賓客。

「不是說用印的就行了。」

「我覺得還是親手寫比較有誠意。」

「手會酸。」之前一起寫了幾十張喜帖,她還不嫌累?

「但酸得很幸福呀!」

他聞言輕笑。「我以為過了新婚之夜才會聽到你說這句話。」

「你!真是……很討厭耶。」自從訂下婚期,這男人對她開玩笑的尺度就愈來愈寬,常害她反應不及,臉紅心跳。

男人笑意更濃,似乎以被她討厭為榮。

她把那支「哈哈大笑」的手機拿遠一點……瞪着,嘟嘴,但一聽到聲音又馬上湊回耳邊。

「不要在餐桌上寫字,那裏燈不夠亮,去書房。」

「你怎麼知道我在飯廳?」

「我在你心裏,當然懂你。」拜愛情所賜,現在他的肉麻跟呼吸一樣自然。因為隨時可以想像她的一舉一動,喜歡這女人在他家裏,有種離他很近的感覺,所以破天荒開放這個私人空間,給她隨意進出的特權。

她笑眯眼,被未婚夫的情話醺得心花怒放,像只剛被撫順毛的貓咪。

「那我也在你心裏。你現在又要去開會了對不對?」她也學起他的神機妙算,知道他常在主持會議前撥電話給她,說這叫「充電」。

而她當然很樂意成為他的「精神食糧」嘍。

「聰明,晚上見。」

「嗯,我等你回來。」她掛上電話還傻笑着,收起一桌子謝卡和文具,乖乖地轉移陣地,繼續努力。

船,就是在這兒翻的……

當唐海茵寫完謝卡,伸伸懶腰,環視着這個藏書豐富,打理得整整齊齊的大書房,忽然想到自己很少踏進這裏,還沒仔細參觀過這個地方。

帶點好奇和有趣,她走過一座座書櫃,瀏覽各式書籍,順手抽出幾本翻了翻,想像他閱讀它們的模樣。然後又她坐回書桌前,挺直背,手一揮——在空無一物的桌面瀟灑簽名,假裝自己也是個大總裁。

總裁的書桌里都藏着什麼機密文件呢?

她玩興大起,一格格拉開桌下的抽屜,看來看去卻都是些無聊的文件和夾雜中英文與圖表的分析資料。

她不太感興趣地翻著,覺得總裁這個工作真乏味,突然一張熟悉的照片映入眼帘——

是她,她耶!

唐海茵抽出那份文件,嚇然發現上頭記載的全是與她有關的資訊,從學校、家庭、工作、財務狀況……顯然就是一份針對她的調查報告,上頭還有徽信社的名稱和電話。

為什麼他要找人查她?

唐海茵震驚地翻頁,不能理了他的作為……

噢!婚前徵信。一定是那種在結婚前為了確定對方的品德操守、交友情形、學歷、家世等背景有無欺瞞的調查。

儘管被人暗地裏查證的感覺不太好,但客觀來看,以他的身份,對結婚對象謹慎一點也是對的。

可是,如果是為了結婚所作的徵信,為什麼這上頭標記的日期是在他們相遇之前?當時他們互不相識,調查一個素昧平生的人根本說不通。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一夜夫妻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一夜夫妻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