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逃

第三十七章 逃

事實上從開始拔腿飛奔的一剎那起,他就再沒有停過。

他不知道背後有刀射來,但他模糊聽到白衣女子似乎說了一個「刀」字,他意識到有危險,只是管不了那麼多了。

停下來必死,管他什麼危險,就當是賭一把了。

所以,他並沒有停下來,而足狂奔。

好象是賭對了。

沒有什麼事情生,但是他不敢停,他不知道白衣女子是不是就在後面。

憑白衣女子的輕功,不要說停頓,哪怕是一點的遲緩就足夠了。

天漸漸亮了。

他感覺到體內的精力正一點一點地流失,腳下越來越軟。

他這才省起,自己足足有一天的時間沒有吃飯了,此刻還能以這樣的度飛奔簡直就是奇迹,怕是只有逃命的人才有這種力量。

沒想到吃飯還好,一想到這點,飢餓、疲勞、虛弱,所有的問題一下子都作了。

他忽然覺得腳下似乎給什麼東西絆了一下,身體立刻失去重心,象個倒空的麻袋的一樣,一頭栽倒在地,再也爬不起來了。

迷迷糊糊,也不曉得過了多長時間,他掙扎著坐起來,倚在一棵大樹上喘氣。

天已經亮了,小茜在那個山崖上呆了一夜,她還平安么?

朱莊主呢?

徐正明有沒有見到他?

不是已如他們計劃好的那樣放了他。

朱莊主該不會被他蒙敝,把他當成好人吧?

那可真的危險了。

不行,得儘快趕回南陽,把一切告訴朱莊主。

徐正明已經害了西門寨主,已經毀了秋風寨,絕不能再讓他加害朱莊主。

他掙扎著站了起來,想走,卻現四周根本無路可走。

他昨夜只想逃命,一味狂奔,卻沒有注意路徑,沒有注意方向,更不知道跑了多遠,此刻自然也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了。

連在哪都不知道,怎麼會知道往哪裡走?

也許他現在唯一能辨別的就是大致方向。

因為有一個方向的天正漸漸紅。

他知道,那是東方。

太陽就要升起來了。

他從前就經常站在嶗山之巔,看著如火的朝陽從遼遠的海平面躍動著升起,感受著大自然的神奇與壯闊。

可是,現在只辨別出方向沒有用。

他要去五里坡,卻不知道身在五里坡的何方。

這半夜的飛奔,以他的度,行程至少要在五十里開外,南陽地界他又不熟,根本無法預測現在究竟身在哪裡。

四周還是一片樹林。

他最後決定,還是先走出這片林子,找到一條路就好說了。

找到路了,就可以碰到人,碰到人,自然就什麼都可以打聽出來了。

能找到個村鎮什麼的當然是再好不過了。

因為那就意味著能找到吃的東西。

這個對現在的秦不還來說才是最重要的,他現在最大的敵人就是飢餓,只有吃了東西才有體力,才能去做事情。

他在思量了一翻之後,選擇了東方。

沒有什麼理由,總要有一個方向前進。

他的運氣還算不錯,走了大約一頓飯的功夫,終於上了一條大路,而且很快就遇到了一位上田的農夫,打聽到這裡屬南陽的西北,距南陽約有一百里路,由此向東五六里光景,有一座頗為不小的南山鎮。

這是一個讓人振奮的消息。

來覺得自己要奄奄一息的秦不還重新又打起精神。

五六里的路程,一段前面就是希望的路程,一點也不遙遠。

太陽爬上屋脊,陽光變得明媚起來的時候,秦不還終於看見了南山鎮房舍上冒出的炊煙,那一刻,他幾乎忍不住要歡呼起來。

假如他還有力氣的話。

走上了南山鎮雖不寬闊但平整的大街,看著兩旁的商鋪酒家,他覺得世界上沒有比南山鎮再漂亮再美好的地方了。

實際上南山鎮根本談不上漂亮,也就是一個普通的小鎮而已,鎮上也沒有什麼象樣的酒家,飯館,而且加起來也不過三家。

秦不還從西面進了鎮子,遠遠地看見有一家「南仙居」,便徑直走了過去。

也許是時間早,剛開張,「南仙居」里的人並不多,或者說少得很。

秦不還走了進去,就只見到一個客人。

這可是個不一般的客人,看到她,秦不還幾乎當場暈過去。

那個客人坐在進門左的一張桌子旁,側對著門,白衣勝雪,沒有半點纖塵,一領白紗遮住了面龐,只露出如秋水般明亮清澈的眸子,不時閃動著靈動嬌媚的神采。

正是他拚了性命好容易逃開的白衣女子。

如果你是秦不還,現在你會是什麼感覺?

秦不還總算反應還不算太慢,他立刻把剛邁進去的第二隻腳收了回來,想趁白衣女子還沒有現他溜掉。

可還沒等他的另一隻腳跨過門檻,「嗖」地一聲,一件東西飛了過來,釘在門檻上,就釘在秦不還的腳邊。

腳門裡一腳門外的秦不還就僵在了哪兒。

他低頭,現釘在門檻上的不過是一根筷子。

四寸厚的門檻竟被穿透。白衣女子這才抬起頭,居然沖他笑了:「沒進門,怎麼就要走啊?」

秦不還想笑,可他怎麼能笑得出來。

這根筷子當然是白衣女子的傑作,她當然是要秦不還留下來,她的意思很明顯,如果秦不還退出去,那麼他一定比這個門檻要難受得多。

秦不還只能又邁進來,走了過去,臨走前他低頭看了一眼那根筷子,心裡罵道:「這死丫頭,非但有準頭,手勁兒還真不小。」

他走到白衣女子對面,大馬殺金刀地坐了下來。

「老闆,有什麼好吃的趕緊端上來,少爺我可餓了,趕快趕快,慢了小心我折了你的店。」

已經到了這一步,他還能怎麼樣?

先吃飽了再說吧。

就算給這丫頭殺了也得做個飽死鬼。

白衣女子也正在吃飯,她面前放著一個饅頭、一碗稀粥、一碟鹽水花生米,還有一碟翠綠的熗拌小菜。

饅頭只咬了兩口,看來也剛開始吃。

秦不還有點納悶,這丫頭吃飯也帶著面巾,就不怕別人把她當怪物?

白衣女子卻不在乎這個,她正看著秦不還,眼裡滿是笑意,笑得開心極了。

秦不還卻覺得她這笑可恨極了。

這時,一個年輕的小夥計走了過來,在秦不還身邊小心翼翼地道:「這位公子,一大清早,小店實在沒什麼好吃的,只有稀粥饅頭牛肉和小菜,您來點什麼。」

他說話格外小心,似乎生怕秦不還站起來咬他一口。

或者怕秦不還真的會折了他的店。

秦不還不耐煩地道:「兩大碗稀粥,十個饅頭,一斤牛肉,再來四個小菜,快。」

「是。」

夥計連聲答應著退了下去,始終沒敢看白衣女子一眼。

白衣女子看著秦不還,眼裡笑意不減:「你走了半夜,怎麼才走到這裡?秦家莊在這兒么?還是天黑迷了路,到現在還沒有找到你舅舅?」

秦不還惡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也不說話,抓起夥計剛端上來的饅頭,用力咬了一大口。

白衣女子手拄下巴,調皮地道:「你心裡一定在奇怪,本姑娘為什麼會安安穩穩坐在這兒,你恐怕這大半夜都馬不停蹄吧?」

秦不還看了她一眼,雖然沒有說話,但確實有這個意思。

他這大半夜疲於奔命累得半死,人家卻好整以暇悠閑自得地坐在這兒,好象正等著他送上門來呢,他心裡能不奇怪嗎?

白衣女子象是小孩子在做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一樣,興奮地用手裡剩下的那根筷子沾著茶水在桌子上劃了一條線:「你到這裡來之前有沒有看到一條小河?」

秦不還點了點頭,沒說話,不明白這丫頭搞什麼。

他早晨出了林子的確趟過一條小河才上的大路。

那女子又重複了一下那條線:「你昨晚跑到那條小河處,再沿著河邊的大路來到這裡的,對不對?」重複完那條線,她又折了一下劃了一條線,意為從那條小河到南山鎮的路線。

這一次秦不還連頭也不點。

她並不介意,又把南山鎮和昨晚的林子連了起來,成了一個三角形。

「我是從林子里直接來這兒的,算起來也就十幾里的路程。走得我很無聊,還好清晨的小鳥叫聲很好聽。你走的可真快,該有五六十里的路程,你居然這麼快就到了。」

完她又補充了一句:

「我沒想到會在這兒碰到你,你該不會是知道我在這兒吧?」

她說著話,眼裡都快笑出花來了,邊笑還用筷子邊划著那個三角形上的路線。

秦不還已經明白了,白衣女子走了三角形的一邊,他走了三角形的兩邊。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會在這裡相遇。

他倒不在乎拐什麼彎,多走什麼冤枉路到什麼地方。

千不該萬不該,不該讓他撞上這死丫頭。

他看著桌上的三角形,拚命用饅頭塞住嘴,否則,他怕自己會大聲哭出來。

他現在真的很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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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追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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