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心酸,卻不痛了。曾經碎得徹底的心,怎麼可能再碎一次?

我伸手,推開他。卻看見他罕有的無措。於是只能仰頭,吸氣,壓下湧上來的哽咽。

他用這樣的脆弱說出這樣的請求,我豈能拒絕?我如何拒絕?就算命在旦夕的人是我的骨肉,可是此刻,他的重要性遠勝於淺離。

孩子,老爹對不起你。從頭到尾,能主宰老爹靈魂的只有一個人。老爹那麼愛你,那麼發自血緣的疼你,可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並不是你。

所以,我只能說,只能回答說,他用這樣的神態對我說話,叫我怎麼繼續強硬下去?也罷,也罷,這一次淺離無事,我不再為難他,但是,沒有下次,絕對沒有下次。否則,我不會再忍下這口氣。

我說得出,做得到。這不是威脅,他也清楚。這麼多年了,我的脾氣雖然有收斂,但依然不變的是歇斯底里的瘋狂。若真的惹毛了我,我不顧及後果的。

他點頭,不能不點頭。他若想保住他的女人,勢必要低頭。他也知道,要除掉某些人,有一些手段其實是極骯髒和見不得光的。除非他不在允許我進宮,要不然我有太多的方法讓一個人死得不明不白。

他點頭的樣子表明他的弱勢。真好笑,這樣似乎抽離了地位差別的平等竟然只是因為一個女人。我嘆息著,轉身,離去。

我想淺離一定會對我臨死前的罪名憤憤不平。畢竟,我這一生,並未真的叛國。但是我的行為的確觸犯了法律。即使用「凌遲」這樣的手段來處死我算是相當過分,但卻是我渴望的結局。

我想皇帝一定相當為我的罪名頭痛。所以我呆在天牢的時候很開心,現在,這些麻煩的身後事已經輪不到我去傷腦筋了,讓他最後為我頭痛一次也好。

其實我也沒幹什麼事情。只不過,用了一點葯再加一把刀子,迷昏了皇后,一刀刀,親手把她捅死而已。

我說過要除掉一個人的方法有很多。優雅的、殘暴的、不流血的,血腥撲鼻的,我都知道,也都能做到。現在我選擇最血腥最招搖的一種,故意把我的罪行,袒露在別人面前。所以當皇帝趕到的時候,我就坐在血肉模糊的女屍旁邊,欣賞血液鮮紅的顏色。

我的罪行無可掩飾,所有人都看到了,我故意讓所有人都看到,故意讓他不得不對我用刑。他青白紅紫交錯的面孔,令我有一絲快慰。

動手的原因?很簡單。她要害人,害淺離。她要找人,廢了日漸鋒芒必露已被世人寄於厚望的淺離。很多人都說,那孩子若繼續我這個家族的傳統進入官場的話必定也是一代名臣。淺離的風頭,甚至有壓過太子之勢。

太子不見得在乎。若說淺離是極張狂的火焰的話,太子就是潛於深淵底下的蛟龍。只睜著半隻眼,看世人。無人知道他的心中究竟藏着多大的世界,但與他的父皇比較,他的性格,寬厚許多。

但皇后在乎,她很不樂見淺離--或者說流着我的血的人,再有可能影響她的兒子。於是,她要找人廢了淺離。

我在宮中自然也有我的耳目,這樣的消息不可能瞞得過我的耳朵。我記得我第一次得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整個人都憤怒了。

這個女人,實在不懂得吸取教訓。三年前我放她一馬,是看在皇帝的面子上。比起無辜的淺離,皇帝的哀求更令我無法拒絕。而三年後,我已經不想再顧及誰,反正,就算找皇帝,也不可能徹底解決這個大麻煩,倒不如我自己動手的好。斬草不除根,春回時必復生。淺離是我的寶貝,他的生命安危,我有責任維護。

更深一層的原因是,我厭倦了。這段感情,看不到任何結果。而我又無法自己解脫,甚至找不到解脫的理由,我真的厭倦了。難道只能如此不死不活地拖下去,拖成不咸不淡不冷不熱的一生嗎?算了,還是找個決絕的方式斷了吧。省得,真的委屈了自己的一生。

於是,精心設計行動的計劃,既要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血肉橫飛的效果,又要在第一時間讓眾人都看到,杜絕,皇帝替我掩飾的可能--如果他還願意替我掩飾的話。

這於我,一點都不困難。難得的是,在設計執行計劃的過程中,我感到了久違的刺激興奮。我更陶醉在鮮血中,我想,我是真的瘋了。

我被關在天牢的時候,皇帝在深夜來看我。他炯炯的雙眸中帶着無法掩蓋的疲憊,他和我一起坐在天牢昏暗的燈光下,看着我無言。

我知道我給了他很大的打擊,但我並不後悔。他這輩子意氣風發慣了,總要受一次大的衝擊我才覺得痛快。要不然,我連去死都不甘心。

他知道一切都難以挽回,這本來就是我想要的結果,他只問我,為什麼?

我微笑着,這十年來最平靜地微笑着,告訴他,我厭了。

厭什麼?厭什麼厭到這樣囂張地昭告世人我無法掩飾的罪?我叫他怎麼樣才能挽回?

不必挽回!我既厭了,就什麼都不要了。若他還顧及這些年我與他的交情,最好把我挫骨揚灰,讓我再無生存的餘地,這樣,才算是對我最好的回報。

他長嘆息,當真不要他動手腳嗎?當真捨棄了一切?

是。我也知道其實還有辦法讓我再苟活下去,但是我真的厭倦了,不要了,再也不要了,生有何歡,死又何懼?

他掩面,不讓我看到他扭曲的表情。他的聲音帶着淡淡的哽咽。他說,這麼多年,我竟無情至此,他還能說什麼?

我無情?也是,情到深處反倒淡薄了。不過不要緊了,我因為只剩下最後一件事情求他了。

什麼?他問,依然不讓我看到他的臉。

我的罪,是極刑,也會株連九族,我讓他變通一番,就用刑法中最殘酷的那種來處死我吧,多出來的部分處罰,就當我替淺離贖的罪。他,不要太為難淺離。

他沉默很久,答應了,走了。不久以後,傳出的消息是我叛國篡權,刺殺皇后,處以「凌遲」之刑,而淺離,則充軍北方。

對這樣的結局,我並沒什麼不滿。行刑前,我回了趟家--這是皇帝特許的。洗個澡,洗去一身臟污,換上自己最喜歡的長杉,還喝了一點我常喝的菊花釀。然後,出門。

整個過程,淺離一直跟着我。對一個十歲的孩子而言,他的平靜似乎太過分了,但我想,他已經有了準備。

淺離呀淺離,老爹真的對不起你。但是誰叫老爹天生就那麼任性呢。得不到我想要的愛情,其他的我都不要了。老爹厭倦了,不玩了,以後的人生,你要自己好好保重。不管你以後做什麼成為什麼樣的人。記得最重要的是自己要開心。黃泉下我若碰到你娘,我會好好向她道歉的。

出門,上馬車,去刑場。遠遠的,就看到皇帝明黃色的袍子。

下車,站在他面前,淺離跟在我身後,瞪着皇帝。

偌大的刑場,空蕩蕩的,沒有外人,我聽到風吹過的聲音。

皇帝直直地看着我,不言不語。很久以後,他拉起我的左手,在我手背上狠狠地一咬,頓時血流如注。

他說這輩子,他註定留不住我,他不甘心。下輩子,他要再找到我,好好地,再愛我一回。手上的牙齒印,就是識別的標誌。

一震,笑了。他終於說出那個字,我已無牽掛了。我舔上血淋淋的手背,對他說,我等他,無論何時,我都等他。

風起,現世的一切,就這樣結束了……

「小區對面的麵包店裏新來了一個很漂亮的服務生哦。」這個消息,在一瞬間傳遍這個小鎮,小鎮里的男女老少們扶老攜幼前去參觀。沒辦法,這裏太偏僻了,好久都沒有陌生人出現,總算來了一個新血,怎麼能不去湊湊熱鬧呢?於是,小小的「美味」麵包店裏,擠滿了人。

韓朝也在人群中,他只是下了班不想自己做飯才難得地跑出來買菜,卻在店門口被人群裹挾了進去。

正想抱怨幾句,抬眼,看到那個微笑着眉眼彎彎的清麗男生,一瞬,如遭電擊,如雷貫頂,他僵立在原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後,他不顧一切地衝上去,很冒失的一把拉起少年的左手,果然在他的手背上看到一枚鮮紅的牙齒印,於是,他長長地吐了一口氣:「我終於找到你了。」

少年任他拉着,笑得很開心的樣子:「我說過會等你的。我並沒食言。」

「這一次,我不會放手了。」

「我也不逃了。」笑得更高興了,只是,微微帶點感慨。

「我愛你!」

「我也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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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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